23亩土地“贱卖”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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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检察建议挽回损失1800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梁晓亮胡剑记者秦杰实习生高洁)新洲23亩拆迁还建土地被以80万元非法转让,一纸检察建议书及时阻止转让,该地此后被拍出1880万元。
新洲检察院3月侦查发现,2004年7月27日,该区阳逻街道办事处吴家田社区居民委员会原主任张某等人,在未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和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将政府于1998年底批给原吴家田村委员会的23亩拆迁还建土地的使用权,每亩作价5万元非法转让给喻某等人使用。
喻某等人先后两次支付给吴家田社区土地转让费80万元。今年7月,此案依法由江岸检察院异地提起公诉。
侦查过程中,当地有关部门采纳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撤销了对原吴家田村23亩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依法收回这块土地,并进行公开竞价拍卖。5月30日,该地被以1880万元价格拍卖成交,从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00万元。
昨悉,江岸法院一审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吴家田社区居委会罚金10万元,同时判处张某半年刑,并处罚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