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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被选举为小偷

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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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因为班里丢失了40元钱,还因为父亲“冒犯”了班主任的权威,当时年仅13岁的王洋,被全班同学“选举”为小偷。为了洗刷这个耻辱,王洋与父母不断上访,付出了辍学一年半的代价。但如今,这一家人发现,不仅公开道歉迟迟未到,重返学校的道路也愈加漫长。

 2004年11月27日,河北省唐山市第31中学八年级二班的家长会后,班主任刘丽霞单独留住了王洋的母亲,称半年前班里丢失了40元“爱心捐款”,有同学看到王洋曾去捐款箱前“看了看”,所以怀疑是他偷的。29日下午,父亲王振森专门跑到学校向班主任刘丽霞“要证据”。双方话不投机,发生了言语冲突。

当天下午放学后,就在王洋低头收拾书包时,班主任刘丽霞气呼呼地走进了教室说:“班上丢的40元钱,王洋的父亲想知道是谁偷的。”刘丽霞一边将手中的一叠白纸条挨个发到学生手上,一边大声说,“我怀疑王洋当然有我的理由,我学过心理学,一看就知道是谁拿的钱。你们认为是谁,就写谁好了。”十多分钟后,除了王洋,所有的学生都递上了选票。绝大多数选票上写着“同意老师意见,钱是王洋偷的”等类似的字句。

“背着小偷的罪名,王洋怎么走进校门?”王洋的父亲王振森显然也很不满意这样的处理方式,“为什么要一句他们的公开道歉就那么难。”而王洋整天“窝”在家里,过着“吃了睡睡了吃”的日子。但他毕竟是个孩子。5日,当记者问他是否愿意重返校园时,他一刻也没有犹豫地回答:“很想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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