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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明骗贷378万元 主犯被判刑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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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昨日,成都今年最大一起贷款诈骗案在青羊检察院揭开。某矿场购买10台自卸车,为达成“零首付”的目的,矿场与汽车经销商勾结,将总价仅260余万元的购车款虚高2倍以上,最终从银行骗取贷款378万元。最近,青羊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家公司及法人均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这起共谋犯罪中,存在诸多一戳就破的谎言,可因为有保险公司业务员李某及银行“内鬼”陈某的巧妙掩饰,这笔布满陷阱的放贷业务居然没有被揭穿。

怪事 10位高薪民工全“蒸发”

2003年底,某银行青龙支行检查贷款时,意外发现有10笔贷款未如期还贷。业务员多方催询之后,还款仍未到位。这10笔贷款每笔都有37万多元,每月应还款2万多元。

随后,业务员展开深入调查,发现这10笔贷款都是自卸车贷款,是当年9月发放的,分属10位民工所贷,用于购买了10辆春兰牌工程车。而且,这些民工月收入达2万元以上,都是高薪白领级民工。更让业务员惊讶的是,当接受调查时,他们中有的人干脆说:“我没有买车,哪该我还钱?”后来,贷款民工陆续“蒸发”,很难找到身影。

震惊 26万车价飙升2倍多

调查结果让银行惊骇不已。随着调查的深入,银行感到掉入了一个陷阱当中,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来查明,10个民工购买的春兰牌NCL3250自卸车,真正的市场售价并非每辆63万元,而是每辆26万余元。

可是,销售商成都翼龙车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翼龙公司)及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购车合同、保险合同上,该车确为63万,仅购置税就达28万元。还有,保险公司业务员李某卷入此案中,银行信贷员陈某可能是“内鬼”。另外,所谓的月薪2万元的高薪民工的收入证明全是兴隆石材开发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伪造的。

司法部门很快将10辆车冻结变卖后,银行仅获得80余万元,高达200多万元的贷款至今无法收回。

公诉 多方人员构成犯罪

警方很快将翼龙公司法人王某、兴隆公司法人鄢某逮捕归案。原来,鄢某想购买10辆工程车,却苦于无钱,于是找到王某。为达到“零首付”的目的,王某在明知车价的情况下,将车价虚高。鄢某在都江堰、郫县找到10个农民,伪造了他们是兴隆公司员工,且月收入超过2万元的收入证明,冒用其名义贷款购车。经查,10辆车累计骗贷达378万元,比车辆的实际售价260万元还多出110余万元。

青羊区检察院认为,王、鄢二人及其公司已构成诈骗罪;保险业务员李某收受“好处费”5万元,也构成受贿罪。检方很快将这些人提起公诉。判决 重罚62万元并判刑

最近,青羊区法院审结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两家公司提供虚假证明,冒用他人名义贷款买车,其法人也积极联系保险公司、银行并承诺给付“好处费”,事后,给陈某1万元、李某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分别判处两家公司罚金各30万元;王某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万;鄢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保险业务员李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银行“内鬼”陈某也受到相应惩处。

银行设防

拙劣骗局难揭破

审核虚设是主因

此案审结,检察官认为,该案与当前银行界房产贷款有着极大的共通性。此前,上海等地已多次发生银行违规放贷案,有的开发商为从银行套取资金,将房产虚高评估,以虚假销售方式套取银行贷款。此类案例层出不穷,应引起银行界警惕和深思。

检察官分析,这桩放贷存在诸多疑点,比如民工月薪高达2万,这根本是匪夷所思的事,如此月薪,不仅成都难以达到,就是沿海发达地区也很少,可是,这一点却不受质疑地轻易通过了银行的审核程序。可见,该行的审核还存在很大纰漏。

此外,银行只需要做一个简单的市场调查,就可轻易查得自卸车的市场售价,可银行却忽略了,人们不禁要问:除了信贷员陈某审核之外,银行还有没有其他的审核员,贷款为何一路绿灯?因而,检察机关认为,为防范金融风险,银行加强审核是关键。

青检法 本报记者 车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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