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食用油购入使用处理情况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姜永涛)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东莞市本月开始将对餐饮业用油情况进行一次突击性检查,检查重点为中小型餐饮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食用油的购入、使用和废弃食用油处理的情况。
据了解,本次突击检查将先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定性检测,若定性结果显示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数值超标,有关样品将送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相关检验机构进行定量检测。对经检测确认使用酸价与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用油的单位,会对其使用的超标食用油的来源进行追踪溯源,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
有关负责人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应当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排放含油脂废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设施。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收集和排放的废弃油脂,应当按月统计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以及防止污染的设施、类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废弃油脂,除直接作为废弃物排放外,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只能将收购的废弃油脂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有关负责人说,从事收集、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应当对废弃油脂的收集、购销情况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每批油脂收集、销售的时间、数量、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并长期保存。从事加工废弃油脂活动的单位,不得将废弃油脂加工后再作为食用油脂使用或者销售。
各餐饮单位需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对食用油等食品原料采购环节的索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