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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贼勾结案”审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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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贵阳8月31日电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31日在贵阳开庭,终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所长蒲烈彬、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白锡文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此,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被依法提起公诉的13名涉案警察已全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成都火车站派出所“警贼勾结案”曾于2005年10月首次在贵阳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前先后已有11名干警因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查明,蒲、白二人在成都火车站候车大厅值勤期间,为牟取私利,经共同或分别与其他干警共谋,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对实施盗窃活动的“宜宾籍”盗窃分子按人头收取“班费”。作为成都车站派出所负责人,蒲烈彬和白锡文因涉嫌玩忽职守被提起公诉。2006年7月4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二被告人在任职期间,明知所辖火车站候车大厅内长期有宜宾籍扒窃人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采取切实措施打击,使旅客群众财产损失严重。同时,二被告人对干警与扒窃人员勾结的现象和反映,既不认真查处,又不如实上报,导致该所干警队伍违法犯罪现象十分突出,该所涉案干警多达42名。法院遂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两被告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宣判后,二被告提出上诉。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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