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小学校收费政策答疑
武汉晚报
收费政策
1、哪些学校采取“一费制”收费?
答:2006年秋季起,我市义务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我市“一费制”推行范围是:政府举办的普通小学(含村小)和普通初中(含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举办的非民办机制普通小学和初中。
2、“一费制”收费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费制”的收费内容包括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课本费(指国家课程教材费和地方教材费)和作业本费。
3、“一费制”收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我市中心城区、武汉经济开发区和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标准按省定大中城市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期:1-2年级180元、3-6年级200元,初中340元。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六个区区政府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内的初中、小学,按省定县城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期:1-2年级170元、3-6年级195元,初中330元。
其他街、镇、乡和洪山区的九峰乡、花山镇、左岭镇三个乡镇所辖范围内的初中、小学,按省定农村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期:1-2年级145元、3-6年级170元,初中290元。
4、义务段学校除了“一费制”收费外,还有哪些收费?
答:一是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费,收费标准为每生70元(文化考试50元、体育考试8元、实验技能考试12元);二是住宿生住宿费,按照三个档次收费,即每生每学期150元、100元和50元。部分学校的住宿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单独核定的标准执行;三是搭伙费,每生每月13元,限于农村学校并自愿搭伙生;四是借读生借读费,每生每学期小学400元、初中600元。
5、推行“一费制”后,体检、防疫、校服、保险、电影、自行车停放等费用能不能收,如何收取?
答:学生体检、防疫、校服、保险、电影、自行车停放等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其费用按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学校不参与或组织此类收费。
6、哪些费用限制收取?
答: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电教(多媒体)费、小班费、试卷费、考试费、补考费等,以及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科书目录之外的教辅资料、地方教材等费用;不得以民办或改制的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向学生收取费用。
中小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开水,不得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豆奶、课间餐等商业性服务项目,不得强制性收取费用。
7、中心城区重点高中学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中心城区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指令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600元,调节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中心城区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指令计划学生:老生每生每学期450元,新生每生每学期600元,调节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
8、中心城区一般高中学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中心城区一般高中指令计划学生学费::老生每人每学期450元,调节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2006级新生每生每学期420元。
9、远城区重点高中学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远城区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指令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500元,调节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1500元;远城区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指令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350元。
10、远城区一般高中学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远城区一般高中指令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350元,调节计划学生学费每生每学期1000元。
11、公办高中择校生学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省级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择校生每生每学期4500元;市级重点高中、市级示范高中择校生每生每学期3500元;一般高中择校生每生每学期2500元。
12、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是什么内容?
答: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为:
(1)、限制分数。
(2)、限制人数,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择校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30%%,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择校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20%%,一般高中择校生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10%%。
(3)、限制钱数,省级重点(示范)高中择校生学费三年每生最高不超过2.7万元,即每生每学期4500元;市级重点(示范)高中择校生学费三年每生最高不超过2.1万元,即每生每学期3500元;一般高中择校生学费三年每生最高不超过1.5万元,即每生每学期2500元。
贫困生资助政策
13、哪些义务段学校学生可以享受免收学杂费?
答:第一、享受免收学杂费的范围
(1)父母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父母一方为农业户口且子女为本市农业户口,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2)本市非农业户低保家庭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3)在本市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
第二、享受免(补)教科书费的范围
(1)农村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免费提供教科书。
(2)非农业户口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享受补助教科书费,补助标准不低于50%。
(3)低保残疾人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
第三、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范围
农村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在学校住宿的,补助寄宿生活费。
14、享受免收学杂费、免(补)教科书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1)免收学杂费标准。依据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费制”学杂费(含信息技术费)收费标准,按农村小学每学期100元/生、初中每学期165元/生,中心城区小学每学期105元/生、初中每学期170元/生的标准核减。
(2)免(补)教科书费标准。依据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费制”教科书费收费标准,按农村小学1-2年级每学期40元/生,3-6年级每学期65元/生,初中每学期125元/生;郊区各区政府所在地小学1-2年级每学期45元/生、3-6年级每学期70元/生,初中每学期130元/生;中心城区小学1-2年级每学期80元/生、3-6年级每学期70元/生,初中每学期135元/生的标准核减。
(3)农村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在学校住宿的,按每学期不低于120元/生的标准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15、哪些公办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可以享受资助?(高中资助范围)
答:城镇居民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武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证)家庭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非城镇居民学生在普通高中就读的资助对象按所在的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确定。
16、怎样申请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资助办法)
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初审后,造具资助学生名册,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按照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学费标准免收学费。
对其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除全额免收学费外,还要适当补助课本费。
17、申请贫困生资助学生家长需提供哪些相关证明资料?
答:申请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有:
第一、非城镇家庭的学生。(1)享受免收学杂费学生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
(2)享受补助教科书和享受寄宿生生活费的学生除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低保证。
第二、城镇家庭学生(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的《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子女入学费用减免申请表》
(3)家庭户口簿(4)低保证
(5)低保金专用存折(当月或上月底保金发放单)
家庭特别困难的还需提供由区总工会、街道、民政、卫生等部门的相关证明。
18、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可享受哪些资助?
答: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除了按贫困生资助办法免收学杂费外,还全额补助课本费。
19、申请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需提供哪些相关证明资料?
答:申请人除了要提供一般贫困生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提供残疾证。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的优惠政策
20、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是否都可以不收借读费?
答:按国家规定,流动人口按流入地政府统一安排上学,应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不收取借读费。不按政府安排入学而自行选择学校的可按规定收取借读费。
21、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免收借读费要提供哪些资料,办理哪些手续?
答: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暂住证、就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暂住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暂住地区教育局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学校就读,免收借读费。
实行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22、今年怎样进行收费工作?
答:(1)各中小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收费地点安置永久性的收费公示牌、公示栏,实行常年公示。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投诉、咨询电话。
(2)所有收费都要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