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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公司用上企业化管理 各成员分工明确(组图)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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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胡坚 余小燕 记者 涂永辉

每天都有一定的任务,完成任务就可拿“提成”,没有完成任务就要被罚款,下设“财务部门”,有专门的“会计” 管账……在许多人眼里,这是一家公司应制订的管理制度和体系。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省城一个聋人扒窃团伙竟也是采取这种企业化的管理模式来进行管理的。28日,南昌警方在经过多日跟踪调查后展开统一行动,一举将这个“小偷公司”捣毁,当场缴获手机26部、现金7000余元及该盗窃团伙专门用来记载各聋人窃贼“业务量”和开销的账本。

【抓捕篇】

●扒窃嫌犯所装“门铃”成了“卧底”

今年8月上旬,南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省城青山湖区青湖公寓有一个聋人扒窃团伙在此聚居,该团伙租了三套装修得不错的套房居住,其中两套房子在青湖公寓内,另一套房子则在青湖公寓旁边的一栋民房里。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刻派出警力对该团伙的居住地进行布控,并秘密展开外围调查,终于在27日摸清了该聋人扒窃团伙的具体落脚点和基本活动规律。这一天,正好是南昌警方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第四次集中统一行动的第一天,直属分局决定集中警力一举将这个扒窃团伙拿下。

8月28日凌晨3时许,直属分局派出10余民警赶往这个扒窃团伙的住处,首先民警来到了这个团伙设在青湖公寓旁边的一个聚居点。当时,扒手们正在里面酣睡着,所有的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的,并挂上了窗帘。“敲门进去!不行!他们都听不见”,就在民警们为如何进入这间房间而发愁时,有民警在门口发现了一个按钮。“难道是门铃,先按下去试试”,尽管民警们不知道这个按钮的用途(后经查实这个按钮控制着里面房间的一盏电灯,因为聋哑人听说不便,只好安装这样一盏灯,充当“门铃”),但是他们还是没有多想就按下去。这时,房间里亮起了一闪一闪的灯光,这令民警们感到欣慰,他们心想:房间里突然亮起了灯,里面总有扒手会醒来。许久,里面还是没有动静,民警只有接着按。而后,里面的一名扒手拉开了窗帘,并隔着窗户的玻璃欲看个究竟,这时,摆在这名扒手面前的是一本他们不愿意看到的警官证。

接下来发生的情况自然是不言而喻,扒手们只好打开门束手就擒。在这套房子内,民警共抓获了8名扒窃嫌疑人并带回了警局。随后,民警们又马不停蹄地赶往扒窃团伙设在青湖公寓的两个聚居点。这两个聚居点的情况跟先前捣毁的那个点一样,黑灯瞎火。更为糟糕的是,这两个点的门口还没有装控制里面照明灯的按钮。为此,民警们只好在两个聚居点的门口蹲守,等待着他们出来跑“业务”。

当日上午8时,其中一个聚居点的门被打开了,民警们当即冲了进去将里面涉嫌扒窃的聋人控制住。与此同时,有民警也赶到了该团伙的另一个聚居点,但这个聚居点仍是“铁将军”把门。这时,民警们为使行动不暴露,只得采取强制措施将门打开,并将里面的扒窃嫌疑人逮个正着。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整个行动共抓获16名涉嫌扒窃的聋人嫌犯,当场缴获手机26部、现金7000余元及该盗窃团伙用于作案的相关物品。

【揭秘篇】

●扒窃嫌犯的“家”很“富裕”

“他们住的地方还真不赖,另外还挺会享受”,办案民警说。这三套房子是他们以最少每月300元的价格租来的,有一室一厅,也有两室一厅。不但房子是新的,且里面的设备一应俱全,空调、电视机、厨具等都是较为高档的,俨然就是一个较为富裕的“家”。

●两名“头头”还带了6名“女将”

16名扒窃嫌犯落网后,民警对他们进行了审讯,了解到这个团伙成员中年龄最大的40岁,最小的只有15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江西省鄱阳县男子张某和30多岁的广州男子杨某是该团伙的头目,另外团伙中还有6名女成员。他们的扒窃地点多在公交车、公交站点、集贸市场、地下通道和大型商场内。

●扒窃团伙企业化管理

昨日的采访中,记者在南昌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会议室里见到了警方缴获的赃款赃物,其中10本笔记本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是扒窃团伙用来记载聋人窃贼“业务量”和开销的账本,团伙老大要求每一个扒窃嫌犯每天所窃取的物品和开销都必须上交并记账,同时所包括每个扒窃嫌犯出门前领取的车费。另外,该团伙为方便“管理”,还有专门的“会计”,以计算该团伙的“业务量”和支出(包括食宿等费用)等。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团伙还设立了“奖惩制度”。团伙老大每天都会给各个扒窃嫌犯定下不同的任务,超额完成任务的,该团伙老大就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受罚,“采用的管理模式就跟企业一样”。除此以外,团伙头目还规定团伙成员除行窃作案外,不得随意离开暂住地,不得在外面花销,作案所得的财物不许截留,平时身上不许有钱等。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就要受到严厉的惩罚,轻则罚跪数小时,重则棍棒加身。许多聋人不堪忍受,逃跑后又身无分文,被抓回来的要遭受更加严厉的惩罚。

●团伙成员分三六九等

办案民警说,为能更好地驾驭和控制成员,团伙老大将所有的团伙成员分成了不同的级别。

团伙总头目精心挑选一些可以依赖信任的人做大头目,这几个大头目和总头目有直接或间接的亲属关系,彼此信任,管理方便。大头目下又设若干个“组长”,“组长”下面又带若干个“工人”。这样一层管一层,俨然一个现代企业的“金字塔”管理体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团伙总头目将“家庭式”的管理模式和“层级”管理模式掺杂在一起,互为补充,这样一来就可轻松地“管理”好整个团伙,为自己牟取更多的利益。

●团伙头目和成员各有分工

这个聋人犯罪团伙的成员有着明确的分工。总头目除掌管成员作案得来的所有财物以外,还负责整个团伙的运作,包括确定作案区域、一年作案要达到的目标以及吸纳新成员等,实实在在就是一个“计划生产”的策划者。大头目则负责直接管理团伙成员,他们每到一个城市就先租好房,为成员安排好住宿,雇佣女聋人负责成员的饮食起居,掌管成员的身份证明和作案得来的财物并负责销赃,定期向总头目交纳所得财物。“组长”负责管理自己带的“工人”,指挥现场作案,收集每天作案所得财物,还担任训练成员行窃技巧的职责。团伙中的“工人”就是直接参与扒窃活动的成员,他们在组长的带领下混迹于公交车上、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等人群集中的地区,疯狂作案。

●团伙头目享有“特权”

“虽说各有分工,但团伙头目却享有‘特权’”,民警告诉记者。团伙总头目从不到“一线”去扒窃,只负责幕后操作。另外,民警还举例说明了团伙总头目的“特权”。在住宿方面,团伙总头目一般都是住最好的地方,即住青湖公寓里,且除几个亲信知道总头目的具体住处外,其他的团伙成员总感觉“老大”是一个神出鬼没的人物,因为他们很少见到自己的“老大”。另外,在分赃方面,团伙总头目要分70%,其余的头目和“工人”只能分到30%,这在该团伙中已是不成文的规定,谁都不敢提出异议。

●团伙老大扣残疾证控制成员

“扣押团伙成员的身份证和残疾证是该团伙老大控制团伙成员的法宝”,在谈及为什么这些聋人会甘心受人支配时,民警这样告诉记者。因为聋人也有自己的一片“天地”,他们喜欢呆在一起过群居的生活,所以聋人之间很容易走在一起,该团伙16名成员就是这样认识的。认识之后,团伙老大先给他们提供吃住,再慢慢地以各种“正当”的理由将他们的身份证和残疾证收拢,之后再叫他们去扒窃,如有人不答应,团伙老大再以不归还证件相威胁。如此一来,这些被控制住的聋人任由老大摆布。

●限制成员自由防警方

据了解,该团伙两名头目非常狡猾,为了避免警方的打击,该团伙还特别制定了相关“制度”。

办案民警说,为避免暴露目标,该团伙头目严格限制“工人”的活动,规定每天早晨7点由专人叫醒,早餐时由“组长”安排任务,然后“工人”分头出动行窃,中午时“工人”回“家”吃饭,下午3点准时“出工”,晚上八九点“收工”, 10点熄灯睡觉,基本是“半军事化管理”。

●晚上“培训”提高作案成功率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为了提高作案成功率,扒手们往往白天外出作案,晚上则研究扒窃技巧,部署作案方案,而且还定期组织作案技巧的培训(如在开水里夹肥皂等),以提高成员的作案成功率。由于他们长期进行扒窃犯罪,积累了一定的反侦查的经验,因此在实施扒窃活动中相当警觉,一般由受过打击处理的负责望风,未受过处理的具体实施扒窃。一旦发现反扒人员时,就迅速变换作案地点。一旦扒窃得手,便迅速转移赃物,即使受害人发现钱物被窃并抓住嫌疑人,也不易找到赃物,给侦查破案带来一定难度。聋哑人在公交车上进行扒窃活动,不论男女,一般每人携带一只较大的挎包用来掩护。由于他们年龄较小,都是中小学生打扮,且男女搭配,不易引起乘客的注意。他们采取贴、靠、挤的扒窃方法,即在公交车上趁人多拥挤,由负责望风的一名或多名嫌疑人紧贴在受害人的前后或者左右故意制造拥挤,转移乘客的注意力,并用携带的大包挡住车上其他乘客的视线。实施扒窃的嫌疑人则用自己的大挎包罩在乘客的挎包上,遮住受害人的视线,以便实施扒窃。

目前,该团伙8名主要成员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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