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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学校行风专项评议开始 连续两年排末位学校领导要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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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纠风办电话(0371-65959578)和设在本报的“政风行风热线”(0371-65777777)接受举报

核心提示

昨天,我省中小学陆续开学。每年的春秋开学之际,都是反映教育系统不正之风的高峰期。

昨天,我省召开了全省2006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会议,拉开了对我省各类学校行风评议的序幕。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学校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排序末位的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去其主要领导干部职务的建议。

□记者李敬欣余勇实习生李丽丁浩

第一部分行风坐标

行风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连续两年排末校领导要免

昨日下午,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联合召开全省2006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会议,拉开了对我省各类学校行风评议的序幕。

我省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均为评议对象,包括高校77所,中专138所,高中945所,初中4992所,小学33026所,共计39178所。各省辖市、县(市、区)及省直有关单位将根据辖区(系统)内学校的办学规模和综合情况,确定若干重点评议对象。重点评议对象将涵盖高校和中小学等各层次学校。

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省纪委纠风室主任刘文来在会上指出,评议活动是让人民群众对被评议单位号脉,找准症结,纠正工作中的偏差,解决存在的问题,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参评学校领导要增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

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说,评议结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评选等项工作的重要参考,并作为考核学校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对于群众满意率高的学校予以表彰,对于满意率低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领导班子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排序末位的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免去其主要领导干部职务的建议。

根据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各级纠风和教育部门要将评议结果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政府纠风部门和教育部门报告,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学校行风评议内容17项群众可以向举报热线反映

按照《河南省2006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中小学校评议内容包括9项,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落实“一费制”政策情况;有无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行为;有无强行收费为学生统一着装、办理保险、以勤工俭学名义向学生摊派钱物现象;有无搞“一校两制”、“校中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与招生挂钩向学生乱收费现象;城镇公办高中执行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情况;学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以及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

对大中专院校评议内容共有8项,即有无擅自设立国家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行为;有无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行为;有无搞“双轨”收费和降分高收费现象;有无强行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中谋取利益的行为;落实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情况;学校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情况;学校依法治校和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以及对群众投诉问题解决和答复情况。

根据《河南省2006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分布在各省辖市的高等学校,由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办公室负责测评排序,评议工作委托省辖市行风评议工作办公室组织开展。根据评议方案的要求,省辖市要选择辖区内2~3所社会知名度高的学校校长,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办公室直接选择若干所学校校长,参与本级新闻媒体“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省及省辖市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办公室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及信息网络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省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0371-65959578)和设在本报的“政风行风热线”(0371-65777777)负责收集全省的意见和建议。

依群众意见确定重点对象典型案件纠风部门严查处

根据《河南省2006年民主评议学校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安排,9月21日至11月30日为评议实施阶段。各省辖市、县(市、区)评议办公室通过“政风行风热线”、网络信息和座谈调研等形式收集到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向参评学校通报,并根据群众的意见确定重点评议对象。各级纠风办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议代表对参评学校的行风建设进行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整改效果。同时,各级政府纠风办组织力量查处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依照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责任追究。

在这一阶段内,全省将统一调查问卷内容,组织问卷测评,并进行统计。各级评议部门以问卷测评满意率为依据,确定参评学校名次。省民主评议学校行风领导小组根据群众满意率确定50所学校作为全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评议结果将作为考核学校及其主要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第二部分热线调查

高考复读生招了400多人挤得高二学生没教室上课

反映:登封实验高中二年级的部分学生反映,因为学校的学生太多,教室不够,在别的学校都开学的时候,学校却放了他们的假。可是,为了不落下功课,学生不得不交钱上学校老师办的补习班。

调查:昨天下午,记者在登封市见到了李芳(化名),她正要去老师在校外办的补习班上课。

李芳说,放暑假前,老师就在班里说,因为学校新盖的教学楼还没有盖好,下学期开学后学校的教室不够用。学校决定让二年级10个班的学生们推迟开学,二年级的老师在外面租房办有补习班,他们可以报名上。李芳说,几乎所有高二的学生都上了老师办的补习班,她自己也交200元钱上补习班了。在登封实验高中,记者见到几栋楼正在施工。校方说,正在施工的几栋楼中有一栋是教学楼,今年4月份开始施工,原定于8月底交付使用,可是到现在楼也没有盖好,导致教室不够,部分学生不能按时开学。“高三学生面临着高考,高一新生不能刚入校就让人家放假,只好安排高二学生推迟开学了。”

但是,记者了解到,登封实验高中在教室不够的情况下,今年一年级新生招了16个班,比去年多了6个班,其中收费的择校生340人。除了这16个班的高一新生外,登封实验高中还招了6个班的高考落榜复读生,大约450人,在学校的教室内上学。

记者在登封实验高中采访时,有学生偷偷向记者透露,高二有两个“快班”的学生在附近的守敬路小学借教室上课。记者随后赶到守敬路小学采访,守敬路小学的负责人承认,确实有实验高中的两个班在其学校的三楼上课。

第三部分热线综述

对教育系统投诉破纪录反映信阳公安系统居多

8月21日至26日,省政府纠风办设在本报的“政风行风热线”共接到群众反映75条,公安系统16条,交通系统10条,教育系统13条,卫生系统6条,其他部门和行业30条。

这一周,学校陆续开学,对教育系统反映开始增多,暑假期间每周五六条的纪录被打破,达到13条。对教育系统的反映集中表现就是乱收费,主要有浚县、平舆、清丰、鹿邑、偃师、柘城、林州、尉氏、新密和济源。

按行政区划统计,“政风行风热线”上周接到群众反映最多的是郑州市,12条,其中新密占了5条,并且群众对新密市的公安、交通、教育、卫生和环保等领域均有反映。

位居第二位的是开封市、安阳市和信阳市,各有7条,其中信阳市的5条都集中在公安系统。

对信阳市公安系统的投诉,不但使信阳市的反映条数挤进全省前两位,也是全省公安系统反映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四部分热线反馈

信阳一家宾馆违章盖楼有关部门拟做罚款处理

反映:信阳市一些群众反映,天宝宾馆违章盖楼,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信阳市有关部门查处不力。

反馈:省建设厅反馈说,经信阳市规划管

理局调查,天宝宾馆位于信阳火车站东200米处。2002年3月18日,经信阳市城乡建设管理所审批,同意在其院内建一栋五层餐饮楼,该楼位于八粮店住宅楼东侧,距住宅楼西侧窗户5米。在施工过程中两家因通风、采光问题产生矛盾。信阳市城乡建设管理所撤销了天宝宾馆的五层规划许可证,并于6月18日重新核发了三层规划许可证。当天,原信阳市城建监察大队(该案后由信阳市规划监察大队接管)接到八粮店住宅楼住户举报,称天宝宾馆违章建第四层。6月19日,原信阳市城建监察大队向天宝宾馆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三层以上施工部分。但天宝宾馆强行将第四层建起。规划监察大队按照法律程序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天宝宾馆拒绝接受。

2004年5月13日,规划监察大队以公告形式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与2004年10月14日向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未果。2005年5月,法院行政庭出示了一份省高院的司法解释,说此案涉及被执行人重大利益,他们不再执行了。

信阳市规划管理局认为,天宝宾馆违章所建第四层,作为厨房操作间对反映人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2005年已停止作为厨房操作间使用,对反映人的生活不构成影响,拟对违章建筑从重罚款处理。

工作不认真收费没标准

反映:冯先生反映,驻马店市泌阳县泌水镇城区工商所收工商费开票据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统一。

反馈:省工商局答复,经调查冯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泌阳县工商局责成城区工商所对出现的问题开展整顿,针对城区工商所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粗心大意,不按规定填写票据的情况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将整改的情况向冯先生通报,并经泌阳县纠风办的协调,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数万苗木款拖欠四五年

反映:肖先生反映,2002年他给洛阳市孟津县南岭公园搞园林绿化,到现在公园还欠他数万元没有还。

反馈:经洛阳市纠风办调查,截至去年年底,孟津县南岭公园确实拖欠肖先生苗木款8万余元。

2002年春天,南岭公园从肖先生处购回9.009万元苗木实施栽种,栽种树苗的工程工期一年半时间,因南岭公园是全县各单位共同参与、分项目实施、分单位承建的群众休闲、娱乐的公益事业项目,当时资金大部分不能到位,所以购肖先生的苗木款只能分期支付。2003年11月11日付肖2000元,2004年1月18日付5000元,2005年2月6日付3000元。经过县水利局与南岭公园共同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于2006年1月19日又付6万元。到目前为止,欠肖先生苗木款还有2.009万元,剩下的这2.009万元已由南岭公园与肖先生协商在2006年年底以前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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