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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买官巨款是"做了女婿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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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从正科级干部升到副处级,河南省许昌蒋官池镇原党委书记在中间人帮助下,前后“投资”65万元用于“进步”,不料,所托付的对象是骗子,65万元至今无法追回。作为正科级干部,这名党委书记每月的工资只有1000多元,那么,65万元巨款从何而来?面对疑问,他这样解释:“是老婆的钱,并不是我的钱。”(8月28日《现代快报》)

鲁迅的那篇《拿来主义》有这样的句子:“某些人……因为祖上的阴功,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65万元“是老婆的钱”——莫非这位每月千余元工资的镇党委书记买官巨款也是“做了女婿换来的”不成?

反腐败也要讲“拿来主义”。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有权查看从一般官员直到首相的纳税清单,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并被世界许多国家借鉴,成为极具约束力的反腐机制,故又被称为“阳光法案”,至20世纪80年代后逐渐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并完善。目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在这种背景下,各地打着“借鉴”、“接轨”的旗号纷纷引入诸如“高薪养廉”、“廉政保证金”等所谓的“新举措”,而官员财产申报这一防止贪污受贿、遏制腐败的“最有效的机制”却被有意无意地“忽视”,这不能不说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

虽然早在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但从近年来披露出的腐败大案来看,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实际上是形同虚设。成克杰、胡长清、肖作新、毕玉玺等这些腐败分子数百万乃至数千万的家当在案发之前,根本就没有因为《规定》的实施而有丝毫暴露,更没有哪一个贪官是因《规定》的实施而落马

前不久广东一个镇长因挪用1.1亿公款频繁到澳门赌博、输掉9000多万元而出庭受审。而这位年仅43岁的镇长当庭算了一笔账,其家变卖所得,足以填补其挥霍的窟窿——归还“亿元赌债”举重若轻、“投资”65万元“买官”无损皮毛——如今,单是这些“科级干部”的家产就足以令我们“拍案称奇”了!因此,这位巨资买官的镇党委书记是不是“富家翁”的女婿,实在是有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的必要。


作者: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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