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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社会批评应摒弃“抡锤”哲学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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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诗成

又值月末,回望八月舆论,民生热议与社会批评,依然占据报端。此诚公民意识继续生长之表现,本让人乐见,但于喧嚣之中,一个不甚乐观的倾向已然滋生:行使民主权利的社会批评,蕴含着一种不容人说话、言语霸道的极端逻辑。

清华大学的操场上有家长睡觉,于是这个高等学府便成了“缺乏人性”的代表;有地方政府开展反腐败宣誓,于是成为“形式主义”的靶子;有官员说“不可能人人买房”,结果面临着人品道德的责难;有研究人士说“垄断行业并非人人都是‘年薪十万’”,俨然已成冥顽不灵的“保守势力代言人”……

俗话说得好,如果手里拿的是锤子,就会把所有的问题都看成是钉子。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实践着发表见解的权利,但不乏有人吸收了“锤子逻辑”,不管什么新现象、新事物,以“抬杠”的定势思维,统统拿锤子待之,先砸碎而后快。

如此喧嚣的背后,蕴含着极大的危机。一个社会,由法律的网构筑了不可逾越的下限,道德搭起向上追求的梯子,二者之间的纬度,彰显自由的幅度。纬度之间,只要下不逾底,都应以宽容心态面对之。但自恃“正义”的喧嚣批判,正在损灭这宽容的存在,走入矫枉过正的极端。

批评的权利,应该与“理性批评”的义务相辅而存。哲学家康德在《纯粹的理性批判》中,将“法”的哲学径直表述为“权利的科学”,认为只讲权利而不讲权利所附带的义务,是对“权利”的曲解。这让人不由得想起凤凰卫视评论员阮次山先生的话,当有人问他为什么较少批评大陆的社会时,阮先生说:大陆正处于快速的发展中,这个过程需要小心呵护,实在不忍心用求全责备的思维,去轻易否定实实在在的发展。

阮先生的话是有大智慧的,他是在理性地使用自己的话语权。有人并不喜欢听“理性”,而喜欢想骂就骂。诚然,骂是一种权利,但这种权利更需要智慧地行使。就整个社会来说,一味攻击新事物可能具有的缺陷,事事锤锥相加,往往会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可以自由发表见解,这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而如果绝大多数人能够理性地使用话语权,那对于民主的完善,作用更是无法估量。“文革”时期的大字报,人人可以贴,似乎人人都有了话语权,但只有了“民主”的形式,缺乏民主的思维,很多人的想法,动辄会被斥为“异端”,统统剿灭而后快,最终导致民主作风的彻底丧失。

今天,极端思维的流毒似乎并没有消失殆尽。如今,陷入极端的批评喧嚣,实际上是用一个貌似民主的霸道言语,来表达一种权利的诉求,这是荒唐而可笑的。它将无视蕴含于变动中积极进步的因素,用“抡锤的哲学”,损害正面的建设,这并不是一个社会民主力量成长的正常路径。

正所谓“不立不破,立字当头,破在其中”。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共舆论应该宽容在法律底线之上的多元利益表达,应该宽容充分的社会博弈。“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在一个召唤民主的时代,需要加强这些民主的精神,否则,“攻乎异端,斯害在己”,受损害的,将是我们这个民主建设的大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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