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东西还在失主家里呼呼大睡 因抗拒抓捕成了抢劫犯
猛犸新闻
今报郑州讯 信阳人王乐乐是个“笨贼”——这个19岁的“网虫”入室盗窃时又冷又饿,竟在房主床上呼呼大睡到中午,结果把自己“睡”进了监狱。
二七区法院近日作出判决,王乐乐在盗窃过程中抗拒抓捕,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2万元。
●房主惊见
自家床上有陌生人在睡觉
今年1月13日中午12时,郑州市民王大伟(化名)下班回家,突然感觉不对劲,一个年轻陌生男子竟躺在自家床上呼呼大睡。
“喂,你起来!”男子听到,神色慌张地跳起来,顺手抓起桌子上的一把菜刀,威胁王大伟不准过去。王大伟看看面前的这个瘦小男子,笑了笑上前,很快将陌生男子抓获。
这个男子就是信阳农民王乐乐。12日夜,在网吧“泡”了一天的王乐乐饥寒交加,他发现张魏砦东街一家住户房主不在家,就翻窗跳入屋内,盗窃了毛衣一件、裤子一条(经估价共计价值40元)。东西到手后,他觉得又累又困,想想时间还早,就决定先躺床上睡一觉,不料睡过了头,成了瓮中之鳖。
●法院判决
抗拒抓捕就成了“抢劫犯”
王乐乐被抓后,很不以为意:反正就偷了两件衣裳,值不了多少钱,也许自己很快就会被放出来。可问题越来越严重,王乐乐发现自己最后被送上了被告席,涉嫌罪名是“抢劫”。
“我不就是盗窃吗?怎么成了抢劫?”王乐乐有些不理解。但二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乐乐在入户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入户抢劫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考虑到王乐乐已着手实施犯罪,但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故判决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