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被罚(城市生活)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6.08.1703:12 关注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最近,20辆机动车被沈阳警方处罚,其中包括不少公交车。这是沈阳市设置礼让标牌后,针对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一次集中整顿(图为交警现场执法情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吴新星文/图 摘自《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