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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他人挖土机 两名队长被逮捕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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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陆川讯 日前,陆川县古城镇古城村才地坡二队队长王日林和才地坡一队队长王见林等人,带领村民用汽油烧毁承包者的造林挖土机,被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批准逮捕。

2005年农历11月,国营红山农场把坐落在古城镇古城村才地坡一队和二队盖木塘有争议的56.25亩山岭承包给广东老板刘付某种植速生桉和剑麻。才地坡一队和二队的村民认为这些山岭是他们的,在多次阻止承包者施工未果的情况下,2006年2月14日晚,身为队长的王日林、王见林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而是组织召集才地坡一、二队等村民商议,决定两队每名村民筹资10元,用于购买汽油以备烧毁前来作业的挖土机。今年2月19日,在得知刘付某又派人挖土种树时,王日林、王见林带领近百人到达盖木塘山岭。王日林、王见林等人把点燃的汽油瓶投掷到正在作业的挖土机驾驶室,致使刘付某的挖土机被烧毁,经估价损失29万余元。今年6月,王日林、王见林等11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陈海松)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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