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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刀砍偷车贼续: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组图)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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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郑卫东挥刀对偷车贼的追砍,砍出了更多人内心对贼的愤恨。这种正义的错误行为,换来一片叫好声。与其说是人们漠视了法律的限制,不如说人们在借此表达对身边治安环境的不满情绪。

这不仅仅是郑卫东个人的悲剧。它让所有人在被震撼后沉思,在情理和法理的纠缠中追索“法治”。

“我觉得别扭!真的别扭。”小妮流着泪,评价父亲郑卫东怒砍小偷的行为。11岁的她不知道涉嫌故意伤害对父亲意味着什么,她只想着让爸爸赶紧回家。

8月8日,郑卫东在西安市环城南路的劳务市场招小工时,发现小偷盗窃他人电动自行车,上前阻止。在与小偷发生冲突后,他拿出随身携带的砍刀,追砍小偷300余米。8月9日,他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因砍贼而改变的家

8月12日,是郑卫东被刑拘的第四天。晚上9时许,忙碌了整整一天的妻子魏小芹才从钟楼附近经营的刀削面馆收摊,带着两个伙计,回到位于北郊一城中村内的家。那夜,潮热的西安城,空气中能攥出水来。

这个“曾经”的4口之家,租住在一间只有11平方米大小的屋内。两张双人床,一张架子床,已占满了大部分空间。一台柜式空调立在架子床边,但那仅仅是个摆设,两台小电扇,“吱哑、吱哑”地拼命摇头,驱赶闷热的空气。小妮和小波都在家,看到记者进屋,小妮礼节性地抿起嘴,算是打了个招呼,而小波却坐在双人床边,身子靠墙,眼睛无神地盯着电视,机械地把遥控器按来按去。

两个孩子是在8月11日下午知道父亲因追砍小偷被刑拘的事。“之前我骗他俩‘你爸回老家了’。”魏小芹说,“孩子都小,怕说实话受不了,但还是没瞒住。”11日清晨离家时,魏小芹给两个孩子留下10元钱。当天下午,小妮和小波却从家里跑到刀削面馆,见到魏小芹就问:“妈,爸到底去哪儿了?到底干啥去了?你没说实话!”他们是从其他亲戚那里了解到实情。

那一夜,也是晚上9时许,3人一起回家。小妮如往常一样,给魏小芹倒了一盆温水,只说了一句“妈,你赶紧洗澡吧”,便躺倒在床上。

两个孩子伤心,魏小芹看在眼里,疼在心里,“我不知道该怎么给娃解释,只能说他爸关进去,一个月就回家了。”其实,最难的,是她自己。

郑卫东和魏小芹盘下了两家相隔不远的餐馆,郑卫东卖炒菜,魏小芹卖刀削面。平时,两人都是凌晨5点多就起床,去菜场购进一天的材料,“现在都创卫,晚去一会儿,菜场就收摊了。”然后一直忙生意,直到夜晚9时许,才关门回家。

如今,家里的重担全压在这个女人肩上,她不知道丈夫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准备把卖炒菜的饭馆关掉。“卫东在还能赚钱,现在没人管了,天天亏本,我实在顾不过来。”

来西安后三轮车多次被盗

1996年,郑卫东和魏小芹从老家河南来到西安挣钱。在这座城市,赚钱最初的方式,只是下苦力,“我们从老乡那里买了一辆旧的人力三轮车,他大清早出去贩菜卖,忙完了,下午到太华路附近蹬车拉人。”

这辆旧三轮车,还给他俩惹来了麻烦,“有一天,正在卖菜呢,突然来了几个警察,说这三轮是我们偷的,还把我们带回到派出所,但查不出来,就放人了,怀疑我们是因为我们没有车的发票。”最后,这辆三轮还是被贼偷走了。

有了第一次的“教训”,郑卫东再买人力三轮车时,都买新的,这样才有发票。卖菜是辛苦活,“我们没钱,买不起机动三轮,卫东每天三四点起床,骑着车去贩菜,下午再去拉人,一个月也就挣个五六百块。”魏小芹说。

可是,三轮车还是止不住被盗,“一辆新车就要700多块,等于辛苦一个月挣的钱,全搭进去了。”每次丢车,郑卫东都非常生气,“起码一两天内,很少吃饭。”魏小芹说,“光喝水、喝酒,他有个习惯,白酒兑着啤酒一块喝。”

蹬三轮的生活又过了几年,魏小芹心疼郑卫东,建议他买一辆机动三轮车,开始郑卫东心疼钱,最终,他还是下狠心花上千元买了机动三轮车。

但是,这辆车也被偷了。车被偷了,郑卫东又开始生闷气,仍然是不听劝,不吃饭,白酒兑着啤酒喝。事后,魏小芹在和老乡聊天时,有人说:“你们家卫东上次说起丢机动三轮的事,说着说着都快哭了。”魏小芹开玩笑问,到底哭出来没,对方回答:“男人嘛,最后肯定忍住了。”

生日当天遭遇丢车

郑卫东忍住了泪水,但最终没忍住对小偷的憎恨。

今年7月26日,农历七月初二,是郑卫东和小波共同的生日,也是他第一次到环城南路的劳务市场招炒菜工的日子。“平常过生日,我就给他俩早饭多下个鸡蛋,再给儿子买个冰激凌。”魏小芹说,“但那天,儿子非要吵着吃蛋糕,我买了,一家人等到卫东回来一起吃。”

晚上9时许,郑卫东和魏小芹一进家门,两个孩子便围上来喊:“爸爸,快吃蛋糕。”魏小芹赶紧用食指贴住嘴唇:“嘘,你爸丢车子了,别惹他生气。”一家人陷入沉默。

第二天,魏小芹在炒菜饭馆见到丈夫时,他正托着下巴,自言自语:“以后再不去那个劳务市场了。”

可郑卫东还是第二次、第三次去了,每次,都能在劳务市场遇见电动自行车被偷的市民。但每次遭遇的情节,郑卫东并未向妻子具体描述,他总是一个人生气。可魏小芹能看出来,丈夫一直不高兴,每天回家晚,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饭量也不大。

当郑卫东第四次进劳务市场后,最终却没能回家。其实,他也本打算最后一次去劳务市场,带着外甥小雷,小雷说:“就是为了让我熟悉那里的环境,以后招工就由我去。”

惩治小偷用法律还是砍刀

从法律的角度讲,郑卫东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不存在任何疑问。然而,一个从法理角度上讲不存在任何争议的行为,却在市民中引发了强烈反应。占压倒多数的市民认为,郑卫东砍得好,他做了一件“除暴安良”的“好事”。更有市民说,对于小偷就要从严惩处,“让他们被砍一回,再不偷第二次。”市民们说,如果像郑卫东这样的行为,还要被判刑,那以后还有谁在遇到小偷时敢挺身而出?

有学者认为,郑卫东无疑是个悲剧式的人物,而这出悲剧的诞生,实质上是市民不满社会治安现状,认为对盗窃行为惩治不力的极端体现。此时,仅仅指责那些支持郑卫东行为的市民法律意识淡漠,未免显得空洞、教条。法律在这个时候,已无法给激愤的民意一个适当的减压阀。

那些发表观点支持郑卫东行为的市民,很可能被贼偷过,被他们肆无忌惮的行为深深伤害过。在这个事件上,有人提到“究竟狗该不该去捉耗子”的问题,说郑卫东从某种意义上说行使的是警察的职责。就又有人说了,“猫没有捉好耗子,才会把机会让给狗”。社会赋予警察治安管理的权利,那其就该承担起相应的义务。

可不管怎么说,“路见不平”的正义观念终该被弘扬。但郑卫东的问题,又提醒了一个群众抓小偷时对度的把握适当问题。“度”没有把握好,郑卫东成了一个苍凉的英雄。但是,权利都是有边界的,在抓小偷的问题上,郑卫东作为一个公民,没有权利去侵犯另一个公民的生命权。

事情发生后,给魏小芹印象最深的是,当问及儿子小波对爸爸追砍小偷的看法时,10岁的儿子低着头,喃喃地:“太难了!”

    本报记者 冯强 王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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