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10.3%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市有关部门前天宣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从690元调整
至750元,这是自1993年上海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连续14次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该标准年均增长10.3%。
2004年国家的《最低工资规定》中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频率作
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上海作为全国最早实施最低工资制度
的地区之一,从1993年制定第一个月最低工资标准至2006年,13年中
前后共调整了14次,年均增长10.3%。此次调整的上海月最低工资标
准750元,如果加上本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已达到2005年全
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4.3%。而最低工资的国际通行标准是达到当地月
平均工资的40%至60%。
近两年,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为保证低收
入劳动者的收入增长,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和深圳等有些地区不同,上海制
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既不包括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也不包括用人
单位为领取最低工资标准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目前按不同的用工形式和就业形态,上海执行月最低工资和小时
最低工资两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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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呼吁完善最低工资制度
物价涨了,与普通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