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莺莺身亡迷案最新调查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今年7月17日,在一场倾盆大雨中,在外打工、上访已4年的陈学荣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湖北襄樊老河口市。4年前,陈学荣的女儿高莺莺在宝石宾馆意外死亡的一系列事件,在老河口闹得沸沸扬扬。4年之后,《民主与法制》的一篇九问高莺莺之死的文章,将该事件再次推向了舆论前台,一时间成为全国的焦点话题。国家和湖北省有关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彻查此案。湖北省、襄樊市组成复查专案组展开调查。专案组成员经过严格遴选,包括法医、刑侦专家等近40人。公安部也派出权威专家赴襄樊协查督办案件。
高莺莺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襄樊前市委书记孙楚寅与此事有何干系?事发当时宝石宾馆内到底发生了什么?老河口市委市政府在此事中扮演什么角色?诸多疑问仍困扰在许多人心中。随着对该事件调查的不断深入,高莺莺之死事件的诸多细节和真相,开始越来越多地浮出水面。
高莺莺之死
高莺莺事件从2002年3月15日开始。当天晚上10点20分,老河口市原赵岗乡村民高天虎接到该市宝石宾馆女老板王淑军的电话,称高天虎的女儿高莺莺不见了。等高天虎和他爱人陈学荣赶到宾馆时,宾馆工作人员已找到高莺莺,全身瘫软冰冷的高被送到老河口市第二医院时,医院认定高莺莺早已死亡。3月16日,老河口警方指派的法医组尸检后,结论是高莺莺系自杀。
高莺莺到底为何而死?高的许多家人从第一眼看到高莺莺的尸体时就感觉疑窦重重。这些疑点包括:高莺莺脖子上有紫红色的掐痕;两手腕及手背有紫红色握痕,像是曾被人用力抓持过双手;上身所穿工装纽扣少了几粒;下身裤子拉链开着、腰带也不知去向。高天虎的三婶焦秀英曾在1958年就读于卫校,1962年在赵岗乡卫生院工作。她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我当时就觉得莺莺是冤死的,按理说如果莺莺是自杀,应该全身都是血,但莺莺除了脸上之外没什么血。她脖子上、手臂还都是紫红色的斑点,我感觉莺莺就是被害的。”
高玉枝目睹了尸检的整个过程,她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尸检是在医院的草地上进行的,最多也就10多分钟,法医只是翻了翻高莺莺的眼皮,捏了捏胳膊和腿,解开衣服看了,没有检查下身。检查完了之后刘法医告诉我,莺莺是清白的。”
高莺莺家属认为,对于死者家属重点怀疑的内容,为了排除疑点,法医尸体鉴定时应该重点检查并留下记录,但老河口市的法医报告对高莺莺的下身只字未提。中国政法大学刑侦学教授刘革新为《民主与法制》杂志针对此案作点评时也强调:一般而言,对于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正常死亡范畴,而家属也表示同意的尸体检查,只要进行尸体外表检验即可。如果家属对于死亡原因明确提出异议的,公安机关就必须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刘教授认为,此案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进行尸体解剖检验。刘教授还分析说,高莺莺案件中,高莺莺的父母多次明确表示鉴定结论与事实不符,并明确表示对女儿的死因存在怀疑,公安机关就有义务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老河口市公安局出具的法医检验鉴定书仅对高莺莺进行了普通尸表检查,而没有进行进一步的尸体解剖检验,更没有进行阴道分泌物的提取分析是不对的。这也是为什么现场勘验没有发现高莺莺生前曾经遭受性侵害的原因。
高莺莺到底因何而死
《民主与法制》的报道刊发后,高莺莺案中的许多疑点、焦点,重新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首当其冲的当然是高莺莺之死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是否曾遭到过性侵犯。
老河口市公安局《关于高天虎女儿高莺莺坠楼自杀一案的调查报告》中,对于高莺莺为何自杀的理由,解释为精神问题。这份报告还显示了一些证人证言:宾馆工作人员王小君、郭延静、陈斌还证实,事发前高莺莺情绪不稳定。
然而,也有当事人认为老河口市公安局的调查报告并不属实。
郭延静提供给高家人的书面证明否认了警方的调查报告内容:“3月15日晚上,我没有上过五楼六楼,也没有在楼上看见高莺莺,更没有和她说过话。我在宝石宾馆上班,不能不听老板的,干警身边的一部分询问记录是事实,可另一部分记录是编造的……。”
与警方认定高莺莺是自杀完全不同的是,在高的家人看来,似乎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高莺莺是他杀。
高莺莺的姑姑高玉枝和母亲陈学荣都说,高莺莺曾表示,因为有市领导经常故意接近她,想约她吃饭,觉得烦恼。
高的母亲提供了一张单子,这张单子写于2002年3月9日,也就是莺莺身亡6天前。单子的主要内容是高莺莺向宝石宾馆提出辞职。
根据高莺莺家属称,尽管高莺莺尸体被火化,但他们还是保留了一些物证。比如高莺莺死时留下的内裤等衣物。他通过河南一家律师事务所送到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这份送检日期为“2002年6月19日”、有鉴定人余纯应教授、杨庆恩教授签字的物证鉴定报告书显示:送检死者高莺莺白色内裤上检出精斑。毫无疑问,如果该内裤确实是高莺莺死时穿的内裤,内裤上确有精斑,那确实是证明高莺莺生前可能遭强暴甚至是死于他杀的重要核心证据。
该证据也引起了高莺莺案复查专案组的注意。根据记者得到的消息,7月18日上午,专案组成员和高莺莺父亲一道,将内裤送到了北京有关单位鉴定,预计在数天内将得到答案。
如果内裤上确有精斑,高的家属如何证明这条内裤就是高莺莺死时穿的呢?
高莺莺的母亲陈学荣对此并不担忧,她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莺莺的内裤、外裤和球裤上,都留有血迹,这些血迹就能证明确是她死时穿的。”
专案组获得重要线索记者从湖北省消息人士处得知,专案组还获得了重要线索。曾作证“当天最后见到高莺莺、又是第一个发现尸体”的宾馆内部人员,当时提供的关键性口供可能存在虚假的细节,目前此人已被警方控制。另外,记者还从消息人士处获知,早些时候,孙楚寅之子孙某提供证词,称案发时他正在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读书,2002年、2003年未到过老河口,没有作案时间。
调查中专案组成员曾将一部分人的照片与孙某照片混在一起,让当时在宾馆的人辨认,没有人指认孙曾在宾馆出现,但老河口也有知情人士称孙某的证词不实。民间知情人士称,孙某已三十多岁,一直经商。根据消息人士透露,专案组也取得参与处理高莺莺案件的前老河口市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的证词,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他们没有得到过上级的暗示,派公安干警和武警参与,是由当时老河口市委集体研究决定,事实上不是调集了150名襄樊市武警,而是在请示襄樊市武警支队领导后,安排老河口市武警中队派出10名武警战士协助,武警手中未持有军械。
记者还从消息人士处获知,调查组已调查了许多证人,获得了一批重要证词,但证词之间也存在着一些相互矛盾之处。7月21日,襄樊市委宣传部刘东仿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复查尚未结束,等结果出来后,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结果。” 据《瞭望东方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