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摩时速超15公里罚50元
新京报
北京市重点整治正三轮摩托车和残摩
本报讯(记者王姝)自即日起,正三轮摩托车如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将被当场扣留;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速超过15公里,将被视为超速,罚款50元。这是昨日北京市交管局透露的消息。
正三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该两种车型均为北京本次摩的专项整治的重点车型。昨日,市交管局发布消息,明确该两种车型的认定标准。据介绍,根据时速、危害性等各方面因素,正三轮摩托车被定性为机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为非机动车。二者处罚标准均参照道交法中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的相关条款。
根据法规规定,正三轮摩托车如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交警将当场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直至其投保、缴纳罚款后,才发还车辆;虽已投保,但因北京禁止该种车型上路运营,因此,车主也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最高处罚标准为50元,适用于两种情况:驾驶人超速,时速超过15公里;驾驶人并非下肢残疾。
■解释
正三轮摩托车:
认定标准
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使用内燃机,其排量大于50ml.包括两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可合称为三轮摩托车)。
外形和特征为,以动力驱动、三个车轮,外形尺寸明显超出2米(长)×0.8米(宽)×1.2米(高),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或使用内燃机排量大于50ml)。
分类
正三轮摩托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仅有驾驶员座位的摩托车。
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具有载客装置的摩托车。
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装有与前轮对称分布的两个后轮的具有载货装置的摩托车。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认定标准
又称残疾人三轮摩托车,专指发动机为汽油机、排量小于等于50ml,为下肢残疾者设计,一般为三轮形式,全部由上肢操作,并贴有残疾人专用标志。其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35公里/小时、外形尺寸不得大于2米(长)×0.8米(宽)×1.2米(高)。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时速低、质量小、不具有一般机动车危险性,所以仍属于非机动车。
处罚标准
未经登记上道路行驶、未携带行驶证、未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驾驶人未满16周岁,处以警告或者10元罚款;时速超过15公里,罚款50元;驾驶人并非下肢残疾,罚款50元,如拒绝接受处罚,扣车。
制图/丁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