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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还有多少党员应该清除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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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洋军

中组部副部长、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欧阳淞今天上午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努力做好教育和帮助工作,促使他们尽快地转化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对屡教不改,不符合条件的党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的程序也进行了处理。2005年,全国受到组织处理出党的党员有44738名。(2006年7月13日人民网)

对不符合条件的党员予以处理出党应该是体现和维护党的先进性的题中之意。这里我不想议论中组部的上述统计数字是否准确,但是党内一些党员的表现的确有点令人失望。

一是有些党员长期不交党费或交纳不齐。按时交纳党费应该党员的一项最基本的义务。而长期以来,党费收缴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特别是农村流动党员,长年在外务工,经常忘记交纳党费。还有一部分同志,认为党费收缴太多,不严格按照规定交纳党费,长期交不足,而党组织又没有采取及时的措施,致使党费收缴不足额现象普遍存在。按照党章规定,超过六个月未交纳党费的,必须在党内予以除名。但是,有几个被除名的?

二是有些党员党性观念淡漠。党内一些同志,由于经受不住社会腐朽思想的侵蚀,忘记了入党时的誓言,而又不注重加强政治学习和精神陶冶,致使道德观念发生扭曲,将“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当成了“为个人谋私”的金字招牌,长期脱离群众,将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群众和集体利益之上,甚至做出祸国殃民的事情来。这些人处理出党了吗?还曾有过这样的笑话,某同志已经被判入狱了,而在统计党代表时,发现该同志还是党员。这样的笑话不知应不应该发生?

三是有些党员个性弱点太突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的人性化社会,已成为我们这个社会的共识。在这样的环境中,人们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但是,一些党员因此变得事事以我为中心,个性的弱点也显现出来:有的党员忘记了关心别人,变得冷漠起来;有的党员随心所欲,什么事情都由着自己的性子,对别人不知道宽容,对自己不知道约束,不能和身边的同志和谐相处;有的党员听不得一点批评意见,也缺少自我反思和自我批评的素养。不知这样的党员算不算符合党章要求?

四是有些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现在很多基层党组织的活动极不正常。一是有些基层党组织片面地强调经济建设为中心,忽视了正常的“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的落实,造假材料的比较多。由此而导致党员无法参加组织生活,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呢?恐怕不用我说,但是谁去追究了?二是有些党员压根就不想参加组织生活,有时党组织三请四邀还不能到场。这些党员由于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已经逐渐对党组织失去了感情,对党的事业失去了信心,对人民群众失去了诚心。但是,有几个这样的党员被清除出党的呢?

五是有些党员一开始就是混进或被拉进党内的。有些人的入党动机从一开始就是不端正的,在他们的心目中,入党无非是为了以后在政治上能够有所发展或者能够捞得一官半职,“入党”是这些人“谋私”的“入门证”。还有一些人是被党组织或某些领导自觉不自觉地拉进党内的,特别是现在发展党员一味地卡比例,使得有些原本入党不太心切的人被特意“培养”成了发展对象,而这些人入党后,由于政治立场没有经过严格的捶打,很难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那些混进或被拉进党内的党员,犹如藏在党内的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爆炸。作为党组织将他们清除出党了吗?

党员先进性教育虽然不搞专门的组织处理阶段,但是我想,作为党组织一定要加强对组织内的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不符合党章规定要求的党员要经常的问一问,对情节严重的要坚决地予以清除出党。绝不能让一些已经丧失先进性的党员成了“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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