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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民办”学校 不恢复公办就停招

鞍山千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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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山晚报消息昨日记者获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全市学生及家长密切关注的“国有民办”学校改制事宜已经确定:新元实验学校、新世纪学校今年将不再招收新生,华育学校、东方学校、育才学校将转为公办学校,实行学生按教育局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

“国有民办” 今秋究竟咋改

据了解,目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共有五所“国有民办”学校,即华育学校、新元实验学校、新世纪学校、东方学校、育才学校。这五所学校现有在校生近14000人,教师近900人,拥有公办教师身份者678人。

根据有关要求,这几所“国有民办”学校继续招生的,要划定学区招收公费生。已恢复为公办性质的原“国有民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初一、小一),要合理配备师资,其中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比例要与本地区其他公办学校的平均比例大体相当。原“国有民办”学校恢复为公办性质后,原在校生按照原办学体制、师资配备、教育教学计划进行管理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新元和新世纪

记者昨日了解到,按照有关规定,新元实验学校和新世纪学校今年一律不再招收初中一年级学生,现在就读的初二年级以上的学生继续在学校就读,收费和管理仍然按照过去方式进行,直至在校生全部毕业。

东方学校

立山区东方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小学部今年不招收一年级新生。原小学在校五年级直升东方中学,新升学的学生按照公费生管理和收费。

东方中学现有的在校生继续就读的,按照过去收费标准直至毕业。如果在校生提出转学的,可按照学生学区就近入学。学校全体老师按照公办教师管理。

育才学校

铁西区育才学校今年停止招收初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届及以后的育才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可在全区内选择初中学校,中小学在校生如果选择继续就读,仍按照过去收费标准。如果不继续就读,可按照学生居住学区就近入学。

华育学校

铁东区华育学校相对教师多、学生多,铁东区教育局预计将现华育学校所有学生统一移到主校(原七中),收费标准、师资力量、管理模式一律不变。三年后现在校生全部初中毕业,学校转制为公办学校。

华育学校北校区(位于人民公园西侧)今年开始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学校的教师由华育学校负责调整调配,继续使用华育学校校名,但实行公办体制管理,一律招收公费生。

华育小学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按自己居住学区入学,也可选择升入华育学校北校区入学。

对于华育学校的教师,恢复公办学校的管理体制,主体上保持不动。教育部门要制定政策,对教师进行合理流动,以促进全学区内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的均衡性。

规范民办教育 确保公平公正

为有效维护公民平等受教育权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有关部门日前出台《做好2006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规范民办教育,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公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时不得与升学挂钩,禁止“小初衔接”的入学方式,小学毕业生一律按划定学区就学。各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严禁任何初中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招生考试。从2006年秋季起,对凡不依照“按学区招生,就近入学”招生办法进行招生的公办学校和违反省、市招生政策的民办学校,将责令其纠正错误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规入学(或借读)的学生,中考时不能享受指标到校招生政策。

教师合理流动 促进教育均衡

据了解,此次取消“国有民办”学校将促进我市教育均衡化,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通过联办、资源整合、干部轮岗、教师流动、学区调整等多种办法,促进公办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学苗来源、教师待遇、办学质量等的均衡。

在转制过程中,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保证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应聘到民办学校工作的,应调转关系,不再保留公办教师身份;调转教师原所属公办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调转前应享有的公办教师权益给予保障;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

改制后我市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的招生政策,全市小学和初中新生如有择校需求,可选择民办学校。

位于人民公园西侧的华育学校北校区,今年秋季开学后将迎来第一批公费生。记者 李晓阳摄

(记者 张世龙 实习生 马江 武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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