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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管怎能这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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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晚报讯花了70多万元买的新房,正要装修时,却发现自来水管是从朝南的卧室穿墙入户的,找开发商交涉,对方认为如此敷设不违反规定。昨天,房屋主人王先生找到晚报律师团,想请律师们帮他评评理。

王先生的这套住房位于鄞州中心区,面积有140平方米左右。2005年3月,房屋交付。今年6月,王先生着手装修时才发现,自来水管竟是从卧室穿墙入户。

昨天上午,记者随晚报律师团成员、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舒辰律师来到王先生的这套住房。因为还未装修,很容易便看到,朝南一间房屋的墙高2米处,有一截自来水管穿墙而入,然后通往卫生间内。因为这间房的用途为卧室,里面要安装空调、摆放电视机等,而水管就在近旁,万一出现渗漏就心烦了。不仅如此,自来水管要穿越卧室、客厅后再接到朝北的厨房,渗水隐患也加大了。

据王先生介绍,发现这一情况后,他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了传真函,指出对方如此敷设自来水管不符合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改正和赔偿责任。开发商很重视,于6月16日会同设计、监理、施工等部门进行了现场勘察,并于6月25日向王先生作出了书面答复。在答复函中开发商认为,王先生在去年3月办理该房的交付手续时,未提出任何异议;而给水管道敷设也未违反有关规定。

晚报律师团的几位律师对这一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有关技术性问题请教了建筑设计专家。晚报律师团成员、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王益律师认为,开发商如此敷设给水管道,是否妨碍了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是否应负相应责任,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就是开发商如此敷设水管不够人性化,肯定会给住户带来不便。

(记者姜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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