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共同拿出20万为孩子设立抚养基金
都市快报
7月7日上午,离婚登记室里一对中年夫妻办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上“离婚原因”写着:两人于1986年结婚,婚后刚开始两人关系还可以,后来却经常为琐事争吵。
“你们在一起都20年了,还性格不合?”工作人员问。
女的眼圈突然红了,声音压得很低:“是他经常赌博,家里欠了很多债……”
男的脸色也严肃起来:“我们儿子19岁了,今年刚高考结束,考得还不错,我们就怕影响儿子,办这个是绝对不能让他知道的。”
女的看看他,眼里含着泪,趴在桌上大声哭了起来……
夫妻双方办离婚,协议书里最割舍不下的,多是关于孩子的问题。作为父母,即使婚姻失败了,也尽量不想让孩子受伤害,关于孩子的未来,也都尽量做些周全考虑。
7月9日上午,一对夫妻办离婚,他们的离婚协议书里写着这样一段:双方离婚后,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拿出20万元,作为孩子未来的抚养基金;如果费用不够,双方再另行协商解决。
“他们的孩子今年13岁,办手续时,夫妻双方还口头约定,两人离婚后,妻子还是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就是不想让孩子马上知道他们离婚的事。”给两人办手续的工作人员说。
夫妻双方通过协议,为孩子设立一笔抚养基金,有10多年婚姻办理经验的工作人员说,这还是第一次遇到。
“离婚协议里,关于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一般都由夫妻双方自己协商确定,没有一个具体的杠杠,支付抚养费的时间,有的是半年一次,有的是一年一次。
“我们这里常有当事人来咨询,孩子的抚养费,他(她)好长时间没付了,或者自从离婚后,他(她)从来没拿出过抚养费,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我们也无能为力,只能告诉当事人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抚养费兑现不了,受伤害最大的是孩子。
“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里专门列出一条,明确建立孩子未来的抚养基金,这种做法非常理性,是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的一种新形式,我认为值得提倡。”
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具体有何规定?浙江乾衡律师事务所主任柯直律师说: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抚养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规定》:如果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按其收入的20%-30%支付;如果其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参照其当年总收入或当地同行业平均收入的20%-30%支付。
“夫妻离婚后因抚养费闹纠纷,我们接过不少,一方不能按时支付,抚养孩子的一方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如果再不支付,只能依靠法院强制执行。
“夫妻协议离婚时设立孩子抚养基金,在杭州我们也遇到过,但很少。设立这个抚养基金,夫妻双方经济条件要相对较好,据我们了解,设立抚养基金的夫妻,文化素质比较高。”
抚养基金具体运作模式是怎样的?柯律师就他了解的情况作了介绍:
抚养基金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拿出钱来,以孩子的名字设立账户。设账户时,和银行约定,今后取钱时,必须夫妻双方拿两人身份证一起来取,否则钱不能取出。
这样,双方对抚养基金的用途都能监督,也能保证把钱用到孩子身上。
“从法律角度讲,我们把这种做法称作‘良性离婚’,我认为,这是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的最好方法,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父母婚姻破裂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值得推广。”
(记者岳智海 都市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