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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出台《关于全面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  提出刚性指标考核干部政绩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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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确保到2010年建成国家生态城市群的目标如期实现,江苏省无锡市日前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生态市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把生态市建设纳入市重大事项督察范围,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不重视生态市建设、发生严重生态破坏事故、未完成生态市建设任务的单位和负责人,坚决实行评先创优环保“一票否决”。据了解,无锡市在创建国家生态市中提出了明确的刚性指标。到2010年,使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各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全市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全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80%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确保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市无超过Ⅳ类水的水体;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35吨以上燃煤锅炉必须建设脱硫设施,使脱硫率不低于80%,10吨以下的锅炉以及窑炉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或改为集中供热。全面遏制建筑降尘。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5平方米,森林总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30天以上。“意见”规定,市政府要对创建目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实施定期督察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市(县)区和部门主要领导年度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负责人实行评先创优环保“一票否决”。吴龙庆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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