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最大跨国冰毒案今宣判(图)
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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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最大跨国冰毒案今宣判 追踪
本报记者 赵利芳 为您报道 昨日是国际禁毒日,备受关注的兰州特大跨国冰毒制造案,昨在兰州市中院一审开庭审理,法院一审对大毒枭牟有苏判处死刑,两名缅甸男子领刑15年,并在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
昨日上午9时许,包括甘肃大毒枭牟有苏和两名来自缅甸的制毒“技术顾问”在内的7名制毒人员在兰州市中院听判。从东乡赶来的部分被告的家属早早来到法庭,急切等待着法庭的判决。随着阵阵呼啸而来的警笛声,牟有苏、马文海、杨加米、陈学友、马自林、马春文、马文才7名被告被法警一一押解到庭。随着法槌音落,全体人员起立,主审法官宣读了对7被告的一审判决结果。
法院以制造毒品罪判处牟有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马文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缅甸男子杨加米和姐夫陈学友有期徒刑1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驱逐出境;分别判处马自林、马春文有期徒刑11年、12年;判处马文才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听判后,除马自林没有明确表态外,包括两名缅甸男子在内的其余6被告均表示要上诉。
案一 夫妻贩毒 双双获重刑
本报记者 刘义芳 通讯员 谈继光 王频 为您报道 餐馆经营不善生意日渐萧条的马亚娟夫妇梦想一夜暴富,便想出了一条“发家致富的捷径”,结果因运输毒品,双双被判重刑。
2005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铁民、马亚娟夫妇在“312”国道酒嘉路段以每克250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毒品海洛因50.28克,后由马携带到西安贩卖。同年10月4日凌晨1时许,铁民、马亚娟乘坐出租车到嘉峪关火车站途中被公安人员查获,从马亚娟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50.28克。
肃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宣判后,马亚娟不服,向酒泉市中院提起上诉。
酒泉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案二 全球头号毒枭拒不认罪
6月26日,曾经被公安部悬赏20万元通缉的A级通缉犯、全球头号大毒枭刘招华等特大制造、运输、贩卖毒品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是刘招华在2005年3月5日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接受审理。他被控用自创制毒工艺狂造冰毒18.075吨,超过其案发前全世界一年查获的冰毒总量。
本案第六被告阮锦平的妹妹透露,刘招华在法庭上否认了制毒的指控,“他说自己造的并不是毒品”。
昨日早8时20分,押解着刘招华等人的六辆警车鱼贯驶入仓边路28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警车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停在距法院大门很近的运囚专用电梯入口处,而是直接驶入中院大院的深处。
因刘招华案案情重大,在庭审时会涉及到制毒的过程、方法,以及公安人员在实施抓捕过程中的一些机密,法院谢绝了所有媒体记者的旁听要求,采取了不公开审理。
广州市中级法院表示,将在查明各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基础上,择日依法宣判。成都商报
禁毒·行动
铁警严把关
破获贩毒案件58起
本报记者 宋芳科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兰州铁路警方获悉,从2005年6月26日到今年6月26日期间,兰州铁路警方破获了58起贩毒案件。兰州铁路警方通过对辖区各火车站的监控和对各趟列车的跟踪来切断贩毒链条,在1年的时间里共破获了贩毒案件58起,缴获毒品海洛因3297克,大麻1698克。有力地打击了毒品通过铁路运输的传播渠道。
城关区
2000禁毒志愿者上岗
本报记者 丁炜娜 为您报道 昨日是“6·26”禁毒宣传日。兰州市城关区2000多名禁毒志愿者也在昨日正式上岗。由城关区24个街道工作人员组成的禁毒宣传员将担负宣传禁毒工作的重任。据悉,这是兰州市首批基层禁毒志愿者组成的禁毒宣传队伍。
七里河区
5000人签名禁毒
本报记者 宋菲菲 特约记者 赵缚龙 为您摄影报道 昨日,七里河区委、区政府、公安分局等单位联合举办了以“远离毒品,珍惜生命”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区9个街道5000人参与此次活动,并签名表决心。
昨日上午9时许,七里河区委门口,市民纷纷驻足观看图文生动的百幅禁毒图片,千余份宣传资料发放在来往市民手中。活动现场,七里河区政法委书记许斌称,此次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方式,要让更多的市民认识毒品的危害,并要严格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打好禁毒预防战役、禁吸戒毒战役、堵源截流战役、禁毒严打战役、毒品整顿战役。
据介绍,今年1月至6月份,七里河区共破获毒品案件47起,缴获毒品海洛因1127.49克,K粉151.3克 ,麻古42.6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