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联手金陵晚报寻找举报人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他们是一群处在风口浪尖上的正义人物,凭着舍得一身剐的精神,终把贪官拉下了马。可是,他们又是沉默的,默默地写举报信,默默地关注案件的进展,甚至,在面对荣誉和奖励时,他们也还是沉默着。他们,就是匿名举报人。
秦淮区检察院的干警们已为这次宣传周做了充足的准备,奖励举报人就是该院本次宣传周的重头戏。宣传周期间,秦淮区检察院决定对2004年以来查办的4起经济案件的举报有功人员予以物质奖励。他们分别是举报程廷富等五人私分国有资产窝案、常希远受贿案、朱明亮贪污案、吴忠义贪污案的举报人。
在确定奖励名单的同时,对于匿名举报人如何奖励的问题成了检察官们的一桩心事。原来,在该院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中,绝大部分都是匿名举报。
据该院2004年至2005年受理举报线索统计数字表明,匿名举报占了近七成多,署名举报线索只占了不到三成。为了保护自己,举报人选择了匿名,但这不但不利于举报案件线索的侦查,也给检方奖励举报人带来了麻烦。
在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某水利电力物资公司驻外地分公司经理常宁贪污43万余元、挪用20万元一案早已盖棺定论,但举报人却迟迟没有现身。秦淮区检察院曾经在该院的公告栏上贴出公示,希望举报人及时与检方联系,以便对举报人实施奖励,无奈都没有回音。这次,秦淮检方特意与本报联手,希望借助本报的影响力寻找到这位幕后举报人。
检方希望本案的举报人看到报道后及时与秦淮区检察院举报中心联系,时间不限于宣传周期间。同时,该院领导向社会郑重承诺,无论是否署名举报,该院都有一套完整的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安全的措施,希望举报人能放下思想包袱,勇敢地署名举报,接受检察机关的奖励。
附:秦淮区检察院举报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中华路253号邮编:210001电话传真:025-86622000电子邮箱(Email):qinjian-jbzx@sina.com
■举报支招——
不能光看表面现象
检察官表示,对于职务犯罪案件的举报,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封完整有效的举报信需要包括标题、被举报人的自然情况介绍、涉嫌经济犯罪的事实及相关证据。为便于检察院办案,检方提倡群众署名举报,并注明联系方式。列清被举报人涉嫌犯罪的内容是举报的核心。
举报材料中需要说明被举报人姓名、地址、职务等自然情况,对涉嫌犯罪内容更要做到越详细越好,这是直接影响举报信质量的关键。举报的内容可以是举报人的亲身经历,也可以是自己通过其他途径所了解的信息,但是这种情况必须说明信息的来源。举报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最好能提供相关的书证、物证、人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注明证据的来源或出处。
检察官举例说,在实际举报中,最常见可查性不强的举报,就是有些群众看到某人经常吃喝、或者是高档消费,或者是家庭条件优越,就举报他经济上有问题,这种只注重表面现象,而不了解事情本质的举报是应当避免的。
检察官特意提醒,举报人只要是出于公证、正义之心,举报的内容与事实不符的,不以诬告罪论处。但是举报人如果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而诽谤、诬陷他人,将会以诬告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臧春年周国华徐红霞(编辑暴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