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岁女孩常年遭生母毒打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昨天上午,记者在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邹大郢小学见到了12岁的赵娟。她头上的辫子梳得很整齐,可当记者拨开她的辫子,吃惊地发现,她的头上竟有4处明显的疤痕,有疤痕的地方已不再长出新发,有的疤痕还带有血印。赵娟后背稚嫩的肌肤上,疤痕更是横竖交错,有的条形疤痕有半尺多长。在赵娟的两臂和脖子上,也有许多指甲盖大小疤痕。
然而,谁又能想到,小赵娟身上的这些“杰作”竟然出自她亲生母亲之手。
赵娟:妈妈不要再打我
5月25日,赵娟因不堪母亲毒打离家出走。孔店乡的干部介绍,小赵娟出走已不是第一次。这一次出走幸得好心人收留,并且通过关系找到妇联,才将其母亲长期毒打小赵娟的事情公之于众。
5月26日傍晚,在淮南市六里站附近居住的刘奶奶见赵娟坐在路边哭,知道是离家出走的孩子,便收留了她。赵娟告诉刘奶奶,她不想回家,因为害怕妈妈打她。她10岁的时候,姐姐出去打工,从此,家中一些家务活就落到了她身上,从那时候起,挨打也就成了家常便饭。做饭做少了要挨打、烧菜盐放多了也挨打……妈妈打她也越来越重,擀面杖、竹竿、老虎钳都用上了,有时还用铁锹往她身上铲,她身上的伤全是被妈妈打的。因为害怕被外界知道,赵娟的母亲在打她的时候,总是先用布把她的嘴塞上。
赵娟说,她后背的疤痕和头上的疤痕都是自己母亲用树条和擀面杖打的,后背的疙瘩疤痕是她母亲用老虎钳拧出来的。“我想上学,我还是个孩子,求妈妈不要再打我了。”
赵娟的弟弟说,赵娟在家经常被妈妈打。现在基本上一个星期打一次,以前一两天就会打一次。赵娟邻居家的几名孩子都说:“赵娟妈妈经常打她,有时还用布堵上嘴。”
在当地妇联工作人员的帮助下,5月30日,离家出走的小赵娟被安排到邹大郢村村会计邹凡成家中暂住。
母亲:打她是为了管教
因为已经有了一个女儿,赵娟父母想要一个男孩,因此赵娟刚出生就被送到了姥姥家生活。之后,父母终于“如愿”生了一个男孩。赵娟8岁时才被接回家中。
昨天上午,赵娟的母亲赵立芝告诉记者:“赵娟不听话才打她的,打她是为了管教她。她身上的伤不完全是我打的,我也很爱孩子。曾经有人让我不要这个孩子,可我还是没舍得丢弃。”
赵立芝说,赵娟这次离家出走,原因是当天赵娟从自家的桃树上摘了许多未熟的桃子和弟弟一起吃,因为桃子上打有农药,结果姐弟俩都有些轻微中毒。她一生气吓唬说要打赵娟,结果赵娟就走了。
然而,记者了解到,在小赵娟离家出走的6天时间里,她的父母只是给几位亲戚打电话进行了询问,既没有向村干部反映,也没有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甚至周围的邻居都不知道小赵娟已经离家出走。赵立芝说,她不想贴寻人启事,这些都是丑事,怕别人知道。
赵娟长期被其生母毒打,她的父亲对此却十分冷漠。赵娟穿着短袖衬衣时,两臂和脖子上的伤痕清晰可见。然而,赵娟的父亲昨天说,他常不在家,不知道妻子打孩子的事。
警方:进行教育告诫
6月6日下午,淮南市公安局龚英敏局长在得知赵娟受到母亲长期虐待的消息后,感到十分震惊。他当即批示要求大通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亲自处理此事。考虑到虐待赵娟的是她的生母,要求妥善处理,在确保不再发生虐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教育和告诫。
昨天上午,大通区公安分局吴冶明副局长通过孔店乡政府调查确认有此事后,找到了赵娟的母亲赵立芝,严厉指出了赵立芝管教孩子的行为已构成了虐待儿童,但考虑到赵娟今后要与其共同生活,要求其以后改变教育方式,多与孩子进行沟通。赵立芝向警方保证不再打孩子。
反思:要关注落后农村
淮南市大通区孔店乡从2004年7月划入淮南,这里原属于长丰县管辖,远离城市,十分偏僻。14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5万多人口,17所中小学校,这里的师资力量十分缺乏,赵娟所在的邹大郢小学只有3名教师,每个教师包一个班级,所有的课全由一位教师教。
“这里有许多村民是文盲,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谈不上懂得法律”,孔店乡妇联主席王少梅说,他们一般进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传是在乡里赶集的地方散发些宣传材料,很少涉及落后的乡村。
昨天,记者在采访赵立芝时,她并不知道打孩子会构成虐待儿童罪。采访中,这里许多村民也都认为,打自家的孩子是管教孩子,根本不懂什么是“虐待儿童”。
本报记者 张安浩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