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价格保护农民利益 鲁实施小麦最低收购价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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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夏粮收购在即。为稳定小麦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从6月1日起,国家决定在山东等全国6个小麦主产省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时间截至9月30日。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此次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种皮为白色或黄白色的麦粒不低于90%的小麦)每公斤1.44元,红麦(种皮为深红色或红褐色的麦粒不低于90%的小麦)、混合麦每公斤1.38元。同时,为标准品设定了具体质量标准:容重750—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6%以内,色泽气味正常。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等内品。非标准品小麦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收购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
在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公布的委托收购库点及延伸收购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收购。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存储、有利于监管、有利于粮食销售”的原则,中储粮总公司山东分公司近日确定并公布我省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企业114家,收储库点761个。
根据执行预案要求,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委托收储库点,应按时结算农民交售小麦的价款,不得给农民打白条、压级压价和代扣各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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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3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从6月1日起,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分公司开始按国家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小麦,三级白麦按每公斤1.44元价格收购,高于市场价近10%,托市收购将持续至9月30日。
由于小麦库存较多,今年春季以来,河南小麦收购均价跌至1.32元每公斤。为了稳定粮食生产、保护粮农利益,国家决定以中央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为主体,对粮食主产区的小麦、水稻实行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带动粮价回升到合理水平。
据了解,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目前已确定委托收储企业301家,收购库点1590个,实现了河南省布点,不留空白。在收购中,实行布点公开、价格公开、质量公开,以便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农民监督。
为做好小麦收购工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经省政府同意,在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我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小麦的最低收购价以200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麦每公斤1.44元,红麦、混合麦每公斤1.38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等内品,指国标一等至五等,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公斤0.04元掌握。等外品的小麦按市场价收购。
中储粮湖北分公司是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主体,该公司在全省委托71个收储企业具体承担收购任务。
据了解,小麦是国家今年第一次纳入最低收购价范围的品种。
昨天上午,江苏省政府在南京召开全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具体部署落实今年首次启动执行的小麦托市收购方案。常务副省长赵克志、副省长黄莉新分别对会议作了专门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
5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了200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明确江苏等6省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5月26日,省政府领导同志召集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题研究了我省贯彻落实的意见。昨天上午的会议指出,2004年以来,针对粮食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江苏省委、省政府采取了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增支补贴等一系列直接惠及种粮农民的政策,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粮食丰收的喜悦也带来了粮价下跌的烦恼,江苏省粮食增产增收的任务更加艰巨。 当前,农资价格上涨、粮价下跌已经成为直接影响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为此,国家决定对我省今年小麦收购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完全符合江苏实际,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