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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检最后期限: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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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提醒企业按时参加年检,逾期未年检将被吊销执照

年检最后期限:6月30日

本报记者陈莉通讯员邱文张薇报道昨日上午,市工商局副局长范鸣春率企管处、外资处、注册分局以及各区工商分局综合科的有关负责人和专业人士来到本报接听天天热线,认真回复了广大企业和投资者关于企业登记注册以及企业年检问题的咨询。范鸣春副局长说,市民若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还有疑问,可拨打工商部门的电话咨询,或者上深圳红盾网(http://www.szaic.gov.cn/)查询(市工商局、各区工商分局以及各工商所的咨询电话均可在红盾网上查获)。

此外,工商部门特意提醒广大企业,年检的最后期限是6月30日,目前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应抓紧时间申报年检;已参加网上年检的企业,在网上提交审查完成后,还要在年检截止日期前将纸制年检材料递交辖区工商分局年检办理窗口,走完网上年检的办理程序;避免因不及时参加年检而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

“一人公司”设立成咨询热点

由于今年1月1日新《公司法》和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开始实施,许多企业和投资者对新的规定还不是很了解,所以许多问题都是围绕新《公司法》和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来咨询的。许多企业和投资者关注新《公司法》和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以后,设立公司的条件是否有了变化?企业年检的要求是否改变了?由于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是新《公司法》的一大突破,因此昨天也有不少市民对此颇感兴趣,咨询设立“一人公司”所需要的条件以及应当注意的事项。对此,工商人员一一给予了认真的答复。

逾期未年检将被吊销执照

范鸣春副局长专门谈及了今年的企业年检工作。据范鸣春介绍,工商部门为确保今年企业年检工作的顺利开展做了大量的工作。首先,加大宣传力度,让企业多渠道了解年检的法律制度;二是增加年检的网络申报渠道,并推行“网上年检”,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已经实施100%网上年检。市工商局、区工商分局及各工商所抽调精兵强将上窗口;此外,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工商部门推出各种个性化的服务方式。因此,我市企业年检工作进展顺利,今年全市应检企业154783家,截至5月30日,各类企业年检率为60%。

即使如此,仍有一些企业经营者对依法年检的法定义务缺乏认识,对年检不够重视,目前仍有61900家企业没有参加年检。

范鸣春副局长提醒说,企业不按规定申报年检引起的法律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企业逾期不参加年检,企业登记管理机关责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经济罚款。企业在责令的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据了解,企业的营业执照对企业保存资产、进行正常运营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企业的营业执照一旦被吊销公司将无法进行正常运营。所以,工商部门希望企业一定要重视年检,不要因为一时大意而误了公司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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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一:新《公司法》实施后,对设立公司要求有何变化?

有市民问:新《公司法》实施后,对设立公司要求有何变化?

答:与原《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一是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二是将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股份有限公司降低为500万元;三是允许股东按规定的比例在两年内分期缴清出资;四是取消了公司对外转投资额不得高于注册资金的50%的比例限制。

同时,新《公司法》还放宽了股东的出资形式。首先,新《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也就是说,股东的财产只要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和依法转让且不为法律所禁止的,均可以用来出资。其次,新《公司法》规定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这样其他实物和无形资产等出资的比例就上升至70%。(陈莉)

连线二:设立“一人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有市民问:设立“一人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答:允许设立“一人公司”是新《公司法》的一大亮点。“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了降低“一人公司”带来的风险,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也做出了相比其他类型公司更为严格的规定,体现为:一人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且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且该一人公司不能再对外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投资或者法人投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该公司的财产与自己个人的财产是互相独立的,否则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莉)

连线三:什么样的场所才能作为公司住所?

有市民问:什么样的场所才能作为公司住所?

答:根据建筑物、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业性质的建筑物,可以作为生产性的经营场所和公司住所;写字楼可作为公司住所;住宅性质的建筑物,在小区业主委员会同意且不对其他居民生活产生影响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公司住所,例如一些从事软件开发、设计的公司可在民宅里开办。(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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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线四:今年企业年检有什么样的变化?

有市民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修订以后,今年企业年检有什么样的变化?

答: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的企业年度检验从性质到形式,都有重大调整:一、年检时间的变化。企业年检的时间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二、年检定性的变化。由过去的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改为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三、年检方式的变化。企业登记机关对符合年检条件的企业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盖年检戳记,不再贴年检标识。四、年检提交材料方面的变化。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年检时需要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企业年检时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陈莉)

连线五:企业应到哪里参加年检?

有市民问:企业应到哪里参加年检?

答: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辖区的内资企业,按照注册地址,向企业所在地的工商所申报年检;盐田辖区的内资企业,向盐田工商分局申报年检;广告经营企业向辖区工商分局商标广告管理科申报年检;由市政府认定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和2004年度被市政府评为深圳市50强的民营企业,直接向市工商局企业登记管理处申报年检;对大型集团企业、连锁经营企业、金融机构等分支机构较多的企业,以及设在高新技术园区内的企业,实行集中年检,由其公司总部集中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

目前,市工商局已开通内资企业网上年检系统,企业可以通过红盾信息网(网址:http://www.szaic.gov.cn/)申报年检;或从网上下载年检报告书填写后,到年检办理窗口申报年检。

此外,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不设集中办公场所,企业年检申报和联合年检7部门受理审查均通过互联网方式进行。提交年检材料、缴费、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戳记,到辖区工商分局办理。(陈莉)

连线六:企业申报年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有市民问:企业申报年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不同类型的企业须提交的材料是不一样的。内资企业办理年检所需提交的材料:1.法人企业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1份,企业法人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2.非法人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非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1份,所属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除外)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3.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年检报告书》2份,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字样和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和企业名称冠以“广东”字样的私营企业及其子(分)公司均应提交一式两份年检材料。

凡经营范围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登记时需要前置审批的,均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无公章的个体工商户由持照人签字确认),并注明“与原件无异”等字样。

军队、武警部队企业应提交审验合格的《军队企业证书》或《武警企业证书》。此外,年检单位认为需要提交审计报告等其他材料的,应按要求提供。(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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