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案背后的闹剧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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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枪民警文瑞强。 李顺成 摄
聚焦理由
是“执行公务”正当开枪?还是滥用权力枪击无辜?检察机关已经起诉,相信真相不久就将大白于天下。
若不是有检察机关证据确凿的起诉意见,真的不敢相信是代表正义,代表公平的警察导演了这起闹剧。
如果不是受害人5年间执着上访,如果不是案情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这起枪案会有大白天下的机会吗?
为逃避伤人的责任,他们用了一个又一个谎言来掩盖事实真相。而这些谎言破绽百出,经不起推敲,但却在一次次的调查中顺利过关。最具讽刺的是,如今沦为被告的开枪民警,当初还因“正当开枪”受到了单位的通报表扬。
操纵此案的个别警察,不仅为警徽抹黑,同时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起枪案虽是偶发现象,但无疑是一个值得解剖的范本。通过它,我们的执法者应该深刻反思———如何用好手中的权力。
本报海口6月1日讯 (记者文刚通讯员李顺成)警察在协税时枪击无辜青年,事发后,警方竟称属正当行为予以表扬,后为推脱责任,又采取欺骗手段误导媒体,将受伤青年诬为杀人嫌疑人……
这起历时6年的枪案,最后在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下,得以立案侦查。
今天上午,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这起枪案的责任人、东方市公安局原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提起公诉,琼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只为躲避查税,邢亚盖驾车逃离,却被协税民警两枪击成重伤
经琼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查明,2000年7月24日下午5时许,东方市大田乡新宁坡村黎族青年邢亚盖从其岳父家骑摩托车到大田墟买菜。当他骑车接近零公里处时,看到大田乡税务所工作人员正在该处设卡征收车船税。因所骑摩托未交税,害怕被罚款,邢亚盖在距设卡点约十几米处准备调头往回开。时任东方市公安局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的文瑞强正在协助征税,见状就冲到路中间大声喝令“站住”。邢亚盖无路可逃,继续调转车头加大油门往回开。文瑞强就从身上拔出其佩带的“七七”式手枪,向邢开了两枪,邢右胸及左臀被击穿后流血不止,后被家人送往医院抢救。
经鉴定,邢亚盖右胸、左臀枪弹贯穿伤,右肺裂伤并失血休克,属重伤。
邢家报案请求处理,但经“调查”,邢亚盖成为了杀人逃犯,开枪民警予以通报表扬
2000年7月25日,案发的第二天上午9点多钟,邢亚盖的亲戚来到东方市公安局报案。然而令邢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东方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和大田乡派出所民警赶到了医院,以邢是在逃杀人嫌犯,在没有拘留证、逮捕证的情况下,将根本无法行动的邢亚盖铐在病床上。
而根据东方市公安局2000年8月2日出具的《关于大田派出所副指导员文瑞强开枪击伤杀人在逃犯邢亚盖的调查报告》显示:“1999年8月22日,大田乡新宁坡村青年邢亚佳参与打死了王某,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邢亚佳仍潜逃在外。根据大田派出所所长章生贵的安排,文瑞强在大田乡零公里税务关卡内蹲坑守候,抓捕‘8·22’杀人案在逃犯,当发现邢亚盖骑摩托车往税卡开来时,文瑞强大声喝道‘站住!’邢亚盖立即掉头逃跑,文瑞强徒步追赶并朝天鸣枪,邢亚盖并未停车,于是文瑞强连开两枪击中邢亚盖。文瑞强开枪后不清楚是否打中了邢亚盖,直至晚6时,大田乡党委副书记打电话至派出所后,文瑞强方知故意杀人在逃人员邢亚盖被击伤。”记者一直没读懂这份报告,也不明白涉嫌杀人的“邢亚佳”为何变成了“邢亚盖”。
报告中还写道:“可以认定,文瑞强使用枪支属于正当行为,市局予以通报表扬……”
警方导演抓捕行动并误导当地媒体大肆报道,邢亚盖被铐了8天8夜……
与此同时,另外惊心动魄的一幕也在大田乡新宁坡村上演了。由当地公安局刑警队、大田乡派出所民警联合检察部门人员组成的数十人的“追捕小组”,邀请当地的新闻媒体导演了一场抓捕“杀人逃犯邢亚盖”的全过程。
随后的2000年7月28日、29日、30日晚上,由警方导演的这场搜捕杀人逃犯的新闻,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播放3天。8月1日,当时的东方市委机关报《今日东方》也登出了一则消息,消息的主标题为“杀人在逃犯哪里逃!”,副标题是“叭!叭!两枪把他撂倒”。警方自导自演的这场抓捕逃犯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反而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东方市公安局纪检部门专门到新宁坡村走访群众,查看户口时发现,此前发生的命案与邢亚盖毫不相干,要求解除对邢亚盖监控。
8月2日,警方为被铐了8天8夜的邢亚盖打开了手铐,取保候审。
邢家开始了长达5年的上访,但每次材料转到东方就石沉大海,直到引起中央领导的关注
2000年8月11日,经过18天的治疗,文瑞强拒绝支付住院费,邢亚盖出院回到了家中,但他仍然背着杀人嫌犯的罪名,只是取保候审。
从被枪击受伤起,邢家就开始了艰难而漫长的上访之路,从没有停止过,但一直没有结果。而开枪打人的民警文瑞强在事发后不久,从大田乡派出所调到东方市新街派出所当所长。
邢家给当时的东方市政法委书记写信,反映文瑞强滥杀无辜,并且伪造犯罪现场的事实,政法委书记也做了批示,要求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此事。2000年8月2日,东方市公安局出台107号文件,仅称公安干警使用枪支没有及时上报,对所里领导提出批评;但仍然坚持认为文瑞强使用枪支属正当行为,市局予以通报表扬。
向上级反映的材料不是没有人管,就是层层转到东方市后就没有了结果,邢家对此一直无法理解……
2005年5月,当地一个叫王渡明的人听说了邢的遭遇后,愤懑不平,帮助写材料,继续向全国人大等部门反映。今年1月下旬,由省检察院指定,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派员来到了大田乡新宁坡村调查此案。
法庭上,开枪民警辩称在执行公务,但公诉机关直击要害,指出被告有伤人的间接故意
法庭上,被告人文瑞强一脸憔悴,他强调,自己只是在执行公务,而且没有伤害的故意。
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一不是办案人,二没有明确的追捕目标,又怎样执行抓捕任务?而且,东方市公安局提请批准的逮捕书和历年批捕的在逃人员名单也证明了邢亚盖不是涉案人员。其次,被告人在主观上有伤害邢亚盖的间接故意。本案中,文瑞强身为依法配带枪支的警务人员,对枪支的性能、杀伤力是非常清楚的,他在对被害人开枪时,根据开枪射击的距离,他应当知道开枪可能会击中邢亚盖,对其造成伤害。但他却置邢亚盖可能会受到伤害的危害后果而不顾,从他连开两枪的动作明显表现出他放任危害后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文瑞强身为人民警察,无视国家法律,随意向无辜群众开枪,致使他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今天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