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字号“大宁堂”归属惹官司
山西晚报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郭卫艳)为争“大宁堂”的商标权,山西省药材公司作为商标的注册人将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00年10月,经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省药材公司成为“大宁堂”商标注册人。2005年4月,太原市中药厂将企业名称变更为“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省药材公司认为,大宁堂药业将与自己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大宁堂”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构成侵权。
太原市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则认为,太原中药厂前身为大宁堂药铺,以制售傅山先生秘制的“和合丸”等药闻名。大宁堂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与这些中药密不可分,自己至今仍制造这些产品,并获得这些中药的保护品种证书,理应成为“大宁堂”的继承人。且1999年4月经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工商管理机关批准,自己改制后的企业名称恢复为“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但当时省药材公司对此提出异议。由于当时自己隶属于省药材公司,才被迫变更名称为“山西泰源药业有限公司”。此后,省药材公司才将“大宁堂”进行商标注册。太原市大宁药业认为,省药材公司的行为属于恶意抢注行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