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后可凭商贷合同等提公积金
大连晚报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专题的《行风热线》节目中,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群众关心的公积金相关问题作了答复
失业后可凭商贷合同等提公积金
■首席记者马野新实习生马征
在5月20日举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专题的《行风热线》节目中,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群众关心的公积金相关问题作了答复。
问: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什么条件?我失业了,是否可以转?我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需什么手续?
答:(1)借款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即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以上(从申请日往前推算)的在职职工等。
(2)房屋产权证已办出并征得原贷款银行同意,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3)转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公积金贷款,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本息。
(4)原来办理组合贷款的,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您失业了,不能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但可凭商业贷款合同、借据或契税发票、身份证、托管单(如贷款人为其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提取您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问:我是2001年参加工作,公积金缴交比例原来是单位25%,个人15%,,但后来单位给调成了单位10%,个人10%。这种做法合法吗?
答:根据《关于申报超出规定标准提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房金管发〔2005〕3号)文件:新成立单位或外资、私营、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过去没有实物分房、现在和以后也不实行住房补贴政策的,可申请老职工按新职工比例或新职工按老职工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统一执行单位25%、个人15%比例或单位、个人均为10%~15%之间的确定比例。如果你单位通过申请,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按照20%比例执行是合法的。如未经批准,则不合法。
问:大连公积金是否已覆盖到县区,什么样的职工才能享受到公积金待遇?我如何举报单位不建立公积金制度?
答:目前,大连各区市县均已建立了公积金办事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属于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如果单位不缴交公积金,可拨打举报电话:82805181。
问:失业人员是否需要办理公积金卡?大龄男50周岁以上,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是否可以全额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答:住房公积金卡是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身份证明磁卡,下岗失业职工也必须办理公积金卡,但托管、封存职工可从今年的7月1日起开始办理。
50周岁以上男职工或45周岁以上女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且连续二年以上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同时可以销户。
问:本人2001年购买商品房,组合贷款,去年把贷款都还清了,以后还能每年提取公积金吗?
答:根据《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完全清偿前,借款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完毕后,不得以“偿还贷款本息”为理由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目前住房公积金还款方式有现金还款和公积金按月代扣两种方式。偿还贷款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现金),按月代扣(需要签代扣协议)每月20日自动代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