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害案可委托人民调解
解放日报
本报讯(记者 马骋)市司法局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本市委托人民调解的范围将从民事纠纷扩大到轻伤害案件,此举既能保护受害人的权力,又使恶意程度不重的加害人免受刑事处罚,有利于修补双方关系,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据悉,可委托人民调解的轻伤害案主要是指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加害人是初犯、偶犯,未激起民愤,案件社会影响也不大。司法机关在案件受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部分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轻伤害案件,委托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以促进当事人交流和解,达到撤案、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处理结果。
记者了解到,在本市率先开展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试点的杨浦区各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年里共受理公安机关委托调解的伤害案件846件,检察机关委托调解的伤害案件6件,取得调处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案件解决成本低、加害人再犯率低的良好效果。
2005年1月,于某因琐事与弟媳打架,造成弟媳轻伤。由于此案由家庭纠纷引起,且加害人事发后主动赔礼道歉,认错态度较好,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派出所将案件移送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调解,加害人自愿赔偿被害人医药费、鉴定费等费用,被害人则对加害人表示谅解,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家人避免了对簿公堂,重归于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市司法局有关人士介绍,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符合目前国际上推行的“恢复性司法”制度的要求,所谓“恢复性司法”即主张通过专业人士充当中立第三人,促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有助于减轻被害人的仇恨,使加害人更好地回归社会,同时修复被破坏的社区关系,也为现行司法模式高昂的代价和复杂的程序提供有效的替代措施。
本报讯(记者 马骋)市司法局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本市委托人民调解的范围将从民事纠纷扩大到轻伤害案件,此举既能保护受害人的权力,又使恶意程度不重的加害人免受刑事处罚,有利于修补双方关系,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据悉,可委托人民调解的轻伤害案主要是指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加害人是初犯、偶犯,未激起民愤,案件社会影响也不大。司法机关在案件受理、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部分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的轻伤害案件,委托辖区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以促进当事人交流和解,达到撤案、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处理结果。
记者了解到,在本市率先开展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试点的杨浦区各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年里共受理公安机关委托调解的伤害案件846件,检察机关委托调解的伤害案件6件,取得调处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案件解决成本低、加害人再犯率低的良好效果。
2005年1月,于某因琐事与弟媳打架,造成弟媳轻伤。由于此案由家庭纠纷引起,且加害人事发后主动赔礼道歉,认错态度较好,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派出所将案件移送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调解,加害人自愿赔偿被害人医药费、鉴定费等费用,被害人则对加害人表示谅解,放弃追究其刑事责任,一家人避免了对簿公堂,重归于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市司法局有关人士介绍,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符合目前国际上推行的“恢复性司法”制度的要求,所谓“恢复性司法”即主张通过专业人士充当中立第三人,促进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有助于减轻被害人的仇恨,使加害人更好地回归社会,同时修复被破坏的社区关系,也为现行司法模式高昂的代价和复杂的程序提供有效的替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