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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摔倒撞伤行人当赔匠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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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刘先生走路摔倒后将另一行人撞伤,并为此成了被告。沙区法院日前判决他赔偿受伤行人医药费2.4万余元。昨日,刘表示冤枉。

买菜摔伤反惹官司

据刘先生称,去年8月9日上午,他到沙区老双碑菜市场买菜,当从菜市公共通道走到进市场梯坎最后一步时,突然向前方摔倒,撞向买菜的黄女士。黄当即被刘撞倒在地。

黄被撞倒后感觉疼痛不已,当即被送往市嘉陵医院进行CT检查。医院诊断结论为:腰椎间盘轻度突出、L1椎体骨折、腰部挫伤。昨日,黄女士的代理律师杨俊称,黄的伤是因为刘先生摔倒后导致的,为此他们在去年12月19日将刘告上法庭。

因伤害事故发生点在菜市梯坎,菜市管理方、重庆协力物业管理公司也被卷入官司。黄向两被告索赔近3万元。

梯坎安全受到质疑

刘先生承认自己摔倒后撞伤黄女士的事实。但他称,自己摔倒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的石头梯坎修建不符合标准,设计存在问题。当时,他是在下市场的最后一步梯坎上摔倒的,梯坎高度比一般的都要高,而且梯坎平面较倾斜,所以在摔倒时身体是向前倾斜的。协力物管公司作为市场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没有为顾客提供安全的购物环境,应为此事埋单。

但物管公司在法庭上称,他们的职责是为市场经营者提供摊位、打扫市场清洁卫生,他们与买菜市民不存在消费关系。而且事发地点是公共通道,导致黄女士受伤是因为刘摔倒,刘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摔倒伤人要担责任

法院认为,刘先生行走时没有注意安全,应当承担90%的责任;协力物管公司对市场负有管理义务,肇事石梯存在容易使人摔倒的安全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承担该事故的次要责任,赔偿其损失的10%。按照该比例划分,刘应赔偿2.4万余元。

昨日,杨俊律师称赔偿已经兑现。而刘先生告诉记者,他觉得自己遭得很冤枉,但他尊重法院的判决。

记者罗彬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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