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部分中学服务区调整
东南早报
昨日出台的《晋江市2006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指出,今年晋江市初中招生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但部分中学服务区有调整,每个教学班招收跨镇(街道)入学学生不得多于9人。晋江2006年初中招生政策出台
□记者陈丽萍徐占升
部分中学服务区有调整
根据统计,晋江市小学今年将有26776人毕业,其中包括5081名外市学生。为合理安排招生任务,晋江根据小学毕业生数和各中学服务区生源情况,对部分中学服务区作了调整。
其中,青阳、梅岭街道所属的南区、侨中、平山3所中学,仍按原服务区进行招生:青华、青阳社区、东华街新华街西北的市直单位小学毕业生升入华侨中学;沟头、赤西、双沟、王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平山中学。
西园街道的小桥、车厝、杨厝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升入远华中学;官前、砌田社区的小学毕业生仍升入晋江五中。
罗山、灵源、新塘街道辖区的罗中、紫华中学、新侨中学服务区有所调整:罗山街道苏内、内塘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意愿升入罗山中学或紫华中学;罗山街道樟井社区的小学毕业生升入罗山中学。
内坑镇黄塘村的小学毕业生升入陶英中学。
龙湖镇溪前、溪后、曾厝、杭边、仑上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升入英林中学。
小学升初中报名时间确定
小学毕业班学生,一律在就读学校参加毕业考试,并由就读学校颁发小学毕业证书。在晋江市小学就读的毕业班学生,于6月5日至6月10日持户口簿等到就读小学参加升学报名;在外县(市)就读的晋江市应届小学毕业生,应持户口簿等于7月1日前到户口所在地教委(育)办报名。
在晋江市就读的外县市小学毕业生要求升入晋江市初中的,要在《初招表》相应栏目填写升学意向,由各镇(街道)初招领导组按相关文件精神统筹安排学生到相应中学就读。各中学要采取有效措施,接纳外来工子女入学,收费与本地生同等对待。外县市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户籍地中学就读,各教委办要为其提供《初招表》等。
跨镇(街道)入学有数量限制
按规定,个别需跨镇(街道)入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接受中学与双方镇(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跨镇入学学生应计入接受镇(街道)招生任务,由教委(育)办分配给相关学校,相关中学不得私自接受要求跨镇(街道)入学的学生。每个教学班招收跨镇(街道)入学学生不得多于9人。公办学校招收跨镇(街道)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应严格执行省、市收费管理规定。已被中学录取的新生,不得转校就读。
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升入初中,允许根据其意愿在本镇(街道)任选一所中学就读。此类学生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各镇(街道)教委(育)办办理相关手续。
初中招生审核(批)时间为:8月5日—8日,青阳片所属中学;8月9日—11日,安海片所属中学;8月12日—15日,金井片所属中学。
民办学校不能随意招生
按规定,子江中学、季延初级中学、中远学校面向晋江市招收初一年新生,计划招生数分别为1000人、650人、500人。
这3所民办中学今年的初中招生计划数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定、公布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突破,不得以任何形式、内容的考试择优选拔新生,招生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7月15日。
要求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于7月1日后凭户口簿等到有关民办中学报名。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若出现以任何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或招生人数超过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处分。对于初中招生人数超过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的民办初中校,由市教育局在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中,按照市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该校录取的学生。
民办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晋江市教育局审核,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民办学校应按学期或学年收费,实施收费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