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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家访遇害案一审判决 凶手被判死刑并赔偿3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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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人关注的龙湾区灵昆镇“中学校长被杀”案12日下午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涉嫌故意杀人的学生家长郑元波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亲属32.8万多元。

市中院审理此案后查明,去年11月11日下午,被告人郑元波因其儿子在龙湾区灵昆中学学习时被该校校长黄玉生体罚之事,在其家中与前来解决此事的黄玉生发生争吵,郑元波即用家中的电线缠住黄玉生的脖子,使其不能脱身,后又用菜刀猛砍黄玉生的颈部数下,黄玉生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玉生系颈部遭锐(砍)器他伤致右颈动脉离断,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元波因琐事纠纷而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黄玉生体罚学生的行为,虽有不当,但与本案的发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黄玉生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被告人郑元波虽有自首情节,但其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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