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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酒店马桶脏 站在上面如厕 踩碎马桶人受伤 责任谁负

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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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实习记者 郭晓蓉 吴莎莎)住在酒店里,双脚踩在马桶上如厕,没想到突然出了事,马桶成了碎片,而倒在上面的刘先生腰背部也被划伤了。责任到底该谁负,受伤的刘先生和酒店各执一词。

5月14日,在西安出差的刘先生告诉记者,3天前,自己和同事来到西安,晚上住在西安市解放路上的一家酒店。上厕所时,由于马桶比较脏,自己就站在上面。因只有一个螺丝固定着,马桶安装的不稳,就倒了下去,马桶摔成了碎片而自己倒在碎片上,腰、背部也被碎片划伤了。

受伤后,刘先生大声呼叫,服务员赶到房间后,立刻叫来了酒店客房部冯经理。随后冯经理和酒店保安拦了一辆出租车,将受伤的刘先生送到了西安铁路医院,支付了2000元医药费,并看护了刘先生一夜。

刘先生说:“我和客房部经理已经协商算出,这次看病共花费6500元;3个人的误工费有1.8万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合计2.65万元。而酒店仅仅承担2000元后就不管了,这也太过分了。”

随后,记者找到了解放路这家酒店客房部冯经理,他说刘先生所说的钱数,完全是单方面提出的,酒店方并不认可。他认为,发生此事与刘先生自己使用不当也有关系,刘先生肯定是在一只脚先踩上去的时候,因本身体重较重,导致马桶失衡,才造成了现在的这个后果。

“我们酒店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也承担了他2000元的医药费,我们认为这样也就足够了,再要求我们承担其它费用实在不合理,我们认为也不应该再承担其它费用了。”冯经理说。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郭继伟律师,她认为,作为酒店,应当为客人提供安全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坐便器,如果因酒店提供了质量不合格的设施而造成人身损害事件发生的,酒店应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客人,也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使用酒店的设施,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害的则应由自己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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