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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偷一部手机竟提留10元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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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偷一部手机竟提留10元储备金

一个17人公交车盗窃团伙近日被端;南头科技园一带公交车盗抢案明显减少

本报记者张玲通讯员戴春燕报道近日,南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一宗专门在公交车上实施盗、抢犯罪活动的团伙犯罪案件。该团伙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盗抢销一条龙、典型的公交车盗抢犯罪团伙。南山区检察院依法快捕快结,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遏制了公交车盗抢类案件的发展势头。据了解,此团伙犯罪侦破后,南头、科技园一带公交车上的盗、抢案件已有明显下降。

通过对案件的审查,公交车犯罪团伙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值得广大市民注意:

此类犯罪团伙势力庞大,为恶一方。以该团伙为例,共有犯罪嫌疑人17人,他们主要在南头一带的公交站台以及公交车内,采取共同或分头作案的方式,多则十余人,少则三五人,下手时互相掩护,协作配合。

团伙作案目标单一,手法简单。犯罪分子瞄准的目标基本上都是乘客的手机等随身财物,一般采用拥、堵、挤、靠等方式趁乘客疏忽大意时实施盗窃,或者是乘其不备直接抢夺乘客的手机等财物。

为了达到迅速销赃的目的,公交车犯罪团伙实行“产”销合作,建立起畅通的渠道。一般来讲,犯罪分子作案得手后,统一将盗窃或抢夺所得手机拿回住所,再联系二手手机市场摊主前来收购并拿到市场销赃,形成了盗抢——集中——销赃一条龙。

犯罪团伙内部等级森严,有着严格的“按劳分配”制度,并从赃款中提留储备金。以该团伙为例,对于犯罪所得,主要犯罪嫌疑人得赃款七成,剩余三成由其余犯罪嫌疑人根据情况分配。令人吃惊的是,该团伙还建立了储备金制度——该团伙成员每抢一部手机就从销赃所得款中抽出10元钱作为团伙的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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