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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为表示抗议到银行反复存取零钱引发读者热议——银行失误应由谁来埋单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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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本报以《2小时用零钞存取款85次》为题,报道了来自浙江的刘先生因对银行的服务不满,到银行连续存取零钞表示抗议一事。此事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许多读者打来电话或致信本报表达自己的意见。“银行失误应由谁来埋单”一时成为了市民们谈论的焦点。

反映众多储户频遇尴尬

刘先生“折腾”银行的报道刊发后,不少市民来电讲述自己的遭遇。

市民樊先生说,3月26日早上,他在郑州市管城街某银行从自动取款机取钱,但取款机显示只能查余额。“我后来只好到二七塔附近的一家银行取了钱,耽误了将近一个小时!”

市民连先生说,他到京广路和航海路交叉口附近一银行取钱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因电脑没有网络信号,暂时停止业务。之后,他又跑了两家银行,得知同系统的所有银行都不能取钱了。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他借到了1000元,才解了燃眉之急。他当时拨打了投诉电话,一个小时后银行工作人员向他打来了道歉电话,“虽说向我道歉了,但只是口头上的,耽误了我的事情也没办法弥补”。

刘女士说起自己的遭遇也非常气愤。她的储蓄卡1月6日被银行设在超市里的自动取款机吞了,后来她跑了好几趟也没能从银行将卡取回。她和银行交涉了好几天,但银行一直给不出有说服力的理由。刘女士急了,第四天,她通过拨打“市长电话”求助,银行才给她解决了问题。

有市民质问:当每月需要缴费的时候,有时会突然遇到自动取款机出故障而无法缴费的尴尬。尽管滞纳金数额不大,但这样的损失是不是都该由储户自己埋单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由于银行系统故障造成储户损失的情况并不鲜见,如取出假钞、自动取款机不工作等等。不少市民认为,银行失误导致损失理应赔偿,而且应该全额赔。但最大的问题是“有理说不清”。比如市民陈先生在某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中取出假钞,银行方面反问:如何证明这钱是从取款机中取出的?

虽然在很多时候,银行方面都会向客户道歉,但客户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却只能由自己埋单

说法双方意见分歧较大

“许多人可能会认为我是无理取闹,但我不可能因为这点小事和银行打官司,况且银行也没有赔偿标准,我只能这样表示自己的抗议。”在银行反复存取零钱那天,刘先生对记者说。

“目前,银行方面没有关于这类问题的赔偿条例。”一位银行工作人员说,银行系统中有很多非人力因素所能控制的差错,“像电子转账,要靠网络通信进行;自动取款机只是机器,谁也无法预料它们什么时候会坏”。

这名工作人员认为,像这样的事故,银行不应该承担责任。“储户在办理储蓄卡的时候,都要事先跟我们签订一个协议,上面对各种意外事件有详细的处理办法。储户在同意这些条款后,才会跟我们签订协议。”这位工作人员举例说,观众在看电视时突然没有信号,电视台也不会赔偿,只会尽快维修。“我们得知取款机坏了,只能尽快修复,但是没有赔偿的责任”。

许多市民对银行的说法并不赞同。李先生说:自动取款机出故障,除了“非人力因素所能控制”的原因以外,有没有银行维护不当的原因?有没有维护不及时造成客户损失的?这些原因造成的损失理应由银行赔偿。

王女士称,平时与银行接触的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紧急业务办不成,而银行则会以“客观原因”为由推脱责任。因为银行系统很复杂,很多专业知识都是外人所不了解的,所以银行的说法是否有理也无从得知。

“如今银行陆续开始收费了,我们储户既然出了钱,就应该获得周到的服务。”一些市民认为,银行还没有树立正确的服务观念。“银行可通过强制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我们这些储户的利益呢?”

观点让银行赔偿目前很难

河南省银监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各大银行开始陆续打出服务牌,推出微笑服务等措施。各银行内部对工作人员均有处罚条例,但对外却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储户办理银行卡需要签署的协议上有这样一条内容:“因不可抗力或供电、通讯等客观原因导致储蓄卡暂时无法使用的,甲方将视情况协助乙方解决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相关责任。”郑州开物律师事务所朱卫平律师分析说,若确是因不可抗力引发的问题,银行的确可以免除责任,但如果是因为银行平时工作失误导致的事件引起储户损失,根据《合同法》规定,银行的这种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朱卫平律师表示,如果可以确定失误是银行方面造成的,储户完全可以要求银行进行赔付。但像这类事件,储户取证会非常困难。此外,如果银行应该赔,那么赔偿数额多少,标准如何确定,这都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定。

河南省社科院法学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牛苏林说,银行首先要端正自己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防止可能对储户利益造成损害的事情发生。而银行一旦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到自身的服务时,广大储户也应该体谅银行的工作,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记者李阳实习生陈全文记者陈晓东图

刘先生说,他到银行反复存取零钱是为了表示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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