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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将取代业主代表大会

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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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昨透露,厦门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即将出台,此外,还将出台业主委员会导则。

市建设与管理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处副处长邱永聪称,目前该条例已经过两次修改,并送法制局审批。

邱表示,预计今年上半年新条例就会出台。

邱还称,新的厦门市物业管理条例,将规定业主代表大会不能完全代表业主个人发表意见,除非业主有正式书面委托,以后业主代表大会将渐渐被业主大会替代,所有业主都可参加业主大会。据悉,此举是让业主更好行使自己的权益。

另外,业主委员会导则也将于今年上半年出台,该导则将包括细化业委会如何与居委会、开发商等合作的运作规范。

邱还表示,厦将出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收费等级,以后物业管理收费将严格按该收费等级收取。

记者 林雪萍 通讯员 邹振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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