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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气检测过程 监管很模糊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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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关永辉

本报讯 本报11日刊发《尾气检测 谁在玩手脚》一文后,引起了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福州市环保局等部门的高度重视。

“今后,交巡警部门将与环保部门密切配合上路检查,对行驶中排放黑烟、浓烟的机动车,逾期不检测的,或者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逾期不治理的,将依法暂扣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处以500元至2000元的罚款。”昨日,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办公室主任刘昌祥说。

刘昌祥说,对于尾气不合格的机动车,交巡警部门将出三招防治。一是及时清理车辆档案,排查报废车辆清单。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执行强制报废,并逐一寄送报废通知书,同时建立与车辆报废回收部门联系和监督解体制度。

另外,交巡警部门对市区6个机动车年检站,各派了1名民警现场核发年检合格证。加强机动车辆进行上线检测审验,并将尾气检验列为其中重要一项,对尾气检测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发放审验合格证。

刘主任说,下一步,交巡警部门将加强对机动车年检站的监督和指导,要求他们规范检测程序。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进行严格审查认可后,才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民警将对检测站出具的尾气检测报告进行抽查,有疑问的将要求检测站重新检测。

同时,凡办理车辆落户挂牌之前,交巡警部门一律按照车辆基础数据进行上网查询,对照数据库车辆类型,进行校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办理车辆落户挂牌业务。对外地迁入的机动车辆,经检测尾气排放超过国家控制标准的,也一律不予核发牌照或办理转入手续。

尾气检测过程谁来监管

车检社会化产生新问题

去年5月1日起,福州市机动车检测开始向社会化转化,从以前的仅黄山车辆检测站1家发展到现有的6家,都实行社会化运作。

有关人士介绍,车检站从以前由交管部门主办变成社会运作是有背景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车检实行管检分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车主可自由选择到以上的任何一家检测。

“车检社会化运作,可打破独家垄断,但也要注意诚信问题。”一直关注福州汽车尾气治理的福州市政协委员施忠旗说,如果检测站为了提高检测通过率,放低门槛来吸引客户,那治理尾气只能是一场空梦,所以必须要外在的监督力量介入检测过程。

记者近日在福州几家车检站看到,每个检测流水线的隔壁都配有维修点。一家检测站的检测人员对记者说,尾气如果检测通不过,到一墙之隔的维修点去调,调完了一般都能过。其中一家检测站维修点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与检测人员都在同一个场站上班,已经混熟了,总有些办法。

检测过程监管很“模糊”

“维修点与检测点人员,在一个大院办公,甚至是同一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会否影响检测公正性?”记者询问了数家职能部门,但未得到正面回答。

某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社会化检测,完全是个新课题,目前在管理上并无太好经验可言。可以说,对这方面的监管方式及手段都不足。尾气治理,并不是哪一家单打独斗能做好的,环保、交管部门都应相互配合,加强对过程的监管。

近日,记者在对检测场的采访中,并没有看到环保人员;而每个检测站所配备的一名交警,其主要职能是根据场站的检测报告,出具车辆年检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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