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被抓须告知家人
深圳商报
“一法一条例”案例问答(11)
本栏目由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商报合办
嫖娼被抓须告知家人
深圳商报记者黄顺实习生冯菲
嫖娼被抓须告知家人
案例及问题:杜某是某公司员工。一日,杜某到外地出差,住在某市一家宾馆。当天晚上,杜某办完事后约21时许回到住宿的房间。不一会儿,突然有一个电话打进来,杜某一听,知道是卖淫女打来的,经讨价还价,双方同意以80元一次发生性关系。半小时后,卖淫女李某进入杜某的房间,双方正在发生性关系时,被某公安派出所民警查获,并依法传唤回某派出所。
请问,公安机关依法应该如何处置杜某?
答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分析:杜某非法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传唤杜某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若情节严重,可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且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娱乐场所容留吸毒将受处罚
案例及问题:做生意的肖老板过35岁生日那天,邀请一帮朋友到一家KTV庆祝他的生日。由于兴致很高,有朋友提议来些摇头丸“HIGH一HIGH”,肖老板欣然同意,便向KTV的负责人购买了500元的摇头丸,发给朋友吸食。该KTV负责人还对肖老板说:“希望你们在包厢里玩得开心。”
请问,该KTV的做法可行吗?
答案: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娱乐场所贩卖、提供毒品,组织、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析:由于毒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对吸毒者的身体健康会造成巨大损害,因而对于贩卖、提供毒品和强迫、引诱、教唆、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法律予以禁止。娱乐场所往往是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多发的场所,但部分娱乐场所负责人或者经营者单方面追求经济利益,对场所内的吸贩毒情况采取消极、纵容的态度,有的场所甚至与毒贩同流合污,参与场所内贩卖毒品。新颁布实施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对娱乐场所贩卖、提供毒品,组织、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直接给予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相对比较严厉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