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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车被套牌?今起可举报! 举报电话:8658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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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车主:报案必须把车开到广园西路交通违法处理中心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胡军、通讯员交宣报道:从今天开始,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始正式集中受理群众举报套牌车,受理地点设在广州市广园西路340号之一(即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同时设立报案、举报电话:(020)86581052(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接受市民咨询、举报,但车主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到集中受理点办理有关手续予以确认。

今天上午7时40分,记者早早来到报案点,却发现门口已经聚集了10余名报案人。白云区的梁先生成了首日报案的第一人,说起被套牌的经历,梁先生异常气愤:“我的‘马自达’车牌为粤AEN482,平常主要在广州行驶。几个月前却收到长长一串违章记录,好多还是外地的,像1月31日我在广州,记录却显示在佛开高速上超速。我对照‘电子眼’照片一看,套我牌的汽车是一辆帕萨特!”。

8时40分,报案点来了两位老年夫妇。老人一见到接待交警,便情绪激动地声讨起套牌者来,“你们要是把他抓到后,一定要通知我,我要亲自质问一下那个人,太不像话了”!

前来报案的群众越来越多,9时不到,50多平方米的接待室已是人头攒动。

记者发现,前来报案的人中,有很多并不是车主本人,接待交警要求他们提供车主的授权书,或让车主驾车亲自来报案。

市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报案时,必须持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并驾驶被套用号牌的机动车到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报案,交警部门核实车辆资料后,将发给报案人受案回执,以确认车辆的唯一身份。车主为单位的,报案人还必须持有单位授权委托书。交警部门发现使用该号牌的机动车时,都将依法进行检查,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人或者所有人一定要积极配合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部门将不予受理报案:一是报案人举报的情况不属实的;二是报案人无法提供机动车、机动车行驶证或者车主身份证明的;三是摩托车;四是非车辆所有人本人或单位授权的管理人报案的;五是非广州市籍号牌的车辆。

交警部门同时表示,报案后,公安交警部门将向报案人出具《受理回执》凭证,车主必须妥善保管并随车携带。受理信息录入系统后,交警部门将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并在全市布控该号牌车辆,发现涉嫌套用号牌机动车的,将进行拦截,扣留机动车,并依法传唤有关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处理。

图:广州交警今天正式受理举报套牌车本报记者蔡惠中陈秋明/摄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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