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床” 太不正常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2006年1-3月,重庆江北区南桥寺约30对夫妻办了离婚手续,其中最小者50岁,最大者近80岁;但按他们的说法,是“离婚不离床,离床不离房”;离婚者均属于“低保边缘人”。(30日《南方周末》)
太不正常了!为什么要这样?原来,如果夫妻双方不离婚,每月的195元将与他们擦肩而过———家庭人均收入不得低于最低保障水平以及当地“七不准”的规定限制了他们进入低保人群。
我当然相信,重庆江北区为低保人群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好的,不可能是鼓励夫妻离婚,可是你不能不承认,这样的制度设计本身客观上出了问题:想领到每月的195元的低保,就得选择离婚。用有关人士的话说,政府不可能解决所有人的困难。
离婚人群理论上需要先解决,那就先把低保给离婚人士好了。一个在贫困边缘挣扎的人,面对尊严和面包这样二者必居其一的选择,只能无奈地选择后者。在这样的政策设计下,出现“离婚不离床,离床不离房”也就不足为怪了。重庆江北区南桥寺的这一政策,即使“初衷是好的”,也有值得商榷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