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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把春游的权利还给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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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沈阳媒体从业者)

又是一年春来到,人们纷纷准备外出踏青。3月6日,成都七中育才学校(东区)的3000余名学生向学校联名上书,要求学校组织春游活动。学生们在信中写道:“上小学时,学校年年组织外出春游,那时我们好幸福!自从上了中学,这类活动就再也没有了……”春游,其实在我国已是历史悠久。从有记载的历史看,较早记录春游的,见于《论语》,其原文是:“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由此看来,自古即有老师带着学生们在春天出外踏青,接受大自然洗礼的习俗。

但时光荏苒,从遥远落后的古代跳跃到高度文明的现代,迎着和煦的春风出外踏青郊游,却成为许多学生们的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这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千。

究其原因,学校方面给出的解释是,一是考虑到安全的因素,二是涉及如何收费的因素。必须承认,这种考虑自有其一定的道理。但无论是出于安全或是收费的因素,教育主管部门或是校方擅自为春游设置了种种限制,并因此将学生们的春游权利剥夺,不仅体现了学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的因噎废食,同时也暴露出教育缺乏人性化关怀的一面。

现代意义上的教育,已经远非对书本知识的探求,更包括对学生的身心、体魄、智商与情商的综合培养,而春游作为学校教育的课外延伸,无疑是一次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的极佳机会。正是基于上述的理由,任何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管理层,都不能以安全或是收费作为一种藉口,将学生们与其梦寐以求的春游割裂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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