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是“掩耳盗铃”
深圳晚报
在羊台山、塘朗山抢劫的那批歹徒昨天宣判了(详见今日A9版),一一获罪,锒铛入狱,他们的人生赌博以这种悲惨的下场收场。他们最初的心存侥幸,最终没有逃过恢恢法网。
我想,干这种持刀抢劫营生的人,一开始都知道这是犯罪行为,也会明白一旦被抓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金钱的欲望蒙蔽了理性的双眼,心存“不一定会被逮到”的侥幸心理,让他们最终走向了深渊。据说,这些人中还有一个新婚不久的小伙子也来铤而走险,没想到第一次下手就被捉个正着。用如此罪恶的行径下注,那么就应了那句用你的青春赌了“明天”。
人生的道路有千万条,有的平坦有的艰难,但就是历经千险也是为了有个晴朗的明天,唯有违法犯罪是一条死胡同,它注定会使你撞上南墙,而且会撞个头破血流。这不是“一万”和“万一”的关系,这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后果。
做人做事,有可做和可做可不做之事,都属正常的选择范围,除此之外就是不可做之事。道德、法律已经给我们划定了自由、安全的领地,我们完全可以在这个圈子中追求幸福的生活。走出这个领地,无异于在悬崖边上跳舞、搭着高压线漫步。中国人都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简朴的道理。后果来自前因,镣铐来自当初那些高高举起的砍刀。一次两次的逃脱,只是在增加自己罪恶的等级罢了,自己做的事最后还是要自己来“埋单”。
侥幸,实际上是“掩耳盗铃”,自己骗自己然后自己承担后果的愚蠢行为罢了。
为了生活的更好,从来不是支撑犯罪的理由。不可做的事,即便是给一万个理由,仍然是不可做。
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谋划自己的人生,大的原则绝对不能放弃,也无需犹豫。用一辈子的努力去洗涤污点、重新做人,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是干干净净。当惩罚降临时,再悔不当初,那就已经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