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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家庭暴力投诉逐渐上升 女士应向暴力说不

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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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三八妇女节”,记者从市妇联反家庭暴力热线了解到,“冷暴力”、“经济暴力”和“婚内强奸”等新型家庭暴力投诉正在上升中。

【案例一】婚外情引发“冷暴力”

大学讲师纪女士去年无意中获悉丈夫与一外来女子有婚外情,便屡次规劝他与对方分手,但未能如愿。

为了孩子,双方仍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但丈夫却给她一张“冷面孔”:每天晚上上网聊天至深夜,一句话也不与她说,也从来不抱1岁的儿子。日前,纪女士终于拨通热线电话:“我努力维持家的形式,却早已失去家的内涵……”

【建议】

市一中院吴家连法官:有关家庭“冷暴力”在立法领域还是空白,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说法,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是会尊重客观实情。他建议女性如遭遇“冷暴力”,可先请亲朋好友调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诉讼,并注意收集“丈夫不尽夫妻义务”的相关证据,法院将依法维护一方权益。

【案例二】怕妻子“出轨”垄断经济

昨天,徐小姐从美国打来电话求助:她正遭遇家庭“经济暴力”。

据徐小姐介绍,她去年在上海与美籍丈夫登记结婚,此后赴美生活。但今年年初起,丈夫因担心她在外结识异性,开始在经济上对其进行限制,他把家里所有的存折、工资卡和现金等藏起来,每周只给她100美元生活费,还要求她把每笔开支记录在案。徐小姐忧心忡忡:“我在美国没有收入,目前只能用自己在上海的积蓄买书、衣服等生活用品,我感到很害怕……”

【建议】

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由于双方是在本市民政部门缔结婚姻,其婚姻受我国法律保护,按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规定,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遭受“经济暴力”的女性可以“跨国”寻求帮助,致电上海妇联或法律部门求助。

【案例三】离婚遭“婚内强奸”

黄女士因丈夫爱酗酒、赌博提出离婚,后丈夫写下血书保证悔改而作罢。不久,丈夫故态复萌。日前,当黄女士再次提出离婚时,丈夫失去理智将其强奸,还把她打伤。黄女士打热线电话向妇联求助:“这算不算婚内强奸,我该如何保护自己?”

【建议】

吴冬律师:目前,我国尚未对“婚内强奸”进行立法,即只要夫妻婚姻关系延续,这种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但是若“婚内强奸”伴有殴打等行为,女性应及时拨打110,如有伤痕还应及时验伤,保存验伤单作为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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