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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不少细则更新了

指尖新闻-沈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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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功涵律师提出了新法与过去的不同点。

孕妇老人不拘留———对当事人处罚的年龄限制,从14岁18岁依不同情况和年龄段,处罚程度不同。尤其是对孕妇、哺乳期妇女、70岁以上老人,均不予拘留。

询问查证只有8小时———以前,拘留后的询问查证时间不超过24小时就行,现在则缩短为8小时(特殊情况和有可能行政拘留者除外)。

核定裁决20天———原来触犯两条规定,核定裁决要被拘留30天,现在改为20天。

处罚办法增两种———原来对当事人只有警告、罚款、拘留三种处罚办法,现在增加了两项,即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如旅店等特业),对违法的外国人可以限期或驱逐出境。

不服处罚直接起诉———过去如果对处罚不服,只能在5天之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再不服才能在5天内向法院起诉。现在,如果当事人对处罚不满,便可以选择申请复议或者选择诉讼,从而保护了当事人的“诉权”。

罚款“起价”200元———过去,对当事人处罚,罚款金额为1 200元,种罂粟、赌博、卖淫嫖娼等罚款30005000元,而现在罚款金额的底线调至200元。这一方面是为了提高法律的震慑力,另外也为了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本报记者郭宏颖实习生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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