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牌室暂不属"娱乐场所" 娱乐场所禁24小时通宵营业
东方网
到底什么是娱乐场所?棋牌室、酒吧、网吧、游艺厅等算不算是娱乐场所?随着国务院新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距3月1日的实施日越来越近,很多市民,包括经营对这一概念到底包括哪些心有存疑。记者昨天走访有关部门了解到,棋牌室等暂未列入“娱乐场所”,经营不受到限制,这意味着,市民可以在棋牌室可以享受到24小时通宵营业的“优惠”。
酒吧不属于娱乐场所
此前,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在回答媒体采访时明确指出,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大致包括两类,一是以人际交谊为主的歌厅、舞厅、卡拉OK场所等,二是指依靠游艺器械的经营场所,如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但酒吧、网吧不在《条例》管理的范围之内。
“娱乐场所”概念复杂
记者了解到,按照《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规定,凡有现场演出活动的所有的酒吧、茶室、餐厅等都属于娱乐场所。但相关人士同时表示,像浦东香格里拉楼下的蝙蝠吧、新天地的宝莱纳等酒吧,虽然有演出但不属于娱乐场所,因为这些地方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来规范。
记者调查后发现,娱乐场所的界定非常复杂,属不属于娱乐场所,就看是否由文化行政部门在管理、发证。由此,游艺厅、台球室、歌舞厅、KTV等都纳入娱乐场所,而网吧、酒吧、保龄球馆、健身房、电影院、歌剧院等则并不在娱乐场所范围之列。
对于市民关注度非常高的棋牌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暂时未列入娱乐场所”
市场反应:
新规实施一步到位有难度
“规定的实施有一定难度。”本市相关主管部门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政府层面还没有最后形成规范性文件或通知。据记者了解,本周之内,文广局、公安局、工商局几个相关部门将会有一个碰头会,具体协商如何贯彻《条例》并最终形成意见。
据了解,《条例》中规定的“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居民区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不得进入量贩式KTV”、“保安人员要经过专业保安公司聘请”以及要求娱乐场所安装摄像头等规定,立刻实施确实有一定难度。
以安装摄像头为例,目前上海大多数娱乐场所都没有安装摄像头,那么,分批申请安装肯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还需要协调。
KTV“打擦边球”通宵经营
《条例》即将实施的消息大多数娱乐场所都已经获知,对于“凌晨2时至上午8时娱乐场所不得营业”的禁止性条款,市场反应尤其明显。
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会长苏南告诉记者,2时至8时不得营业的规定对大多数娱乐场所影响不大,但是对量贩式KTV则会有影响,“禁止性条款令市场特别敏感,这也代表着今后它们四分之一的时间将不能营业”。
据了解,大多数娱乐场所在2点以后就逐渐“打烊”,受影响不会很大,但好乐迪、钱柜、上海歌城等量贩式KTV的通宵市场则一直比较火爆,因此吸引了相当部分普通消费者,市场火爆时,往往提前一周预订也很难订到位子。
面对这种情况,娱乐场所普遍反馈将寻找对策,对策之一就是打擦边球--2点之后不再接收客人,但已接收的客人也不进行驱赶。
为此,苏南表示,延续经营也合情合理,“客人兴致很高,账单又结掉了,这种精神享受当然不能硬性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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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2003年6月26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下列场所:
(一)舞厅、卡拉OK厅;
(二)音乐茶座;
(三)游戏机房;
(四)游艺机房;
(五)台球室;
(六)国家或者本市确定的其他文化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