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投诉警察最快途径:拨打110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关注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中国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14日在公安部举行的通报警务督察情况新闻发布会上称,群众碰到执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最快的反映途径就是拨打“110”。

郑百岗指出,群众在碰到执法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拨打“110”后,“110”会及时将举报的问题转给督察部门。郑百岗表示,现在督察部门要求在中国建立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以便在发生问题的时候及时赶赴现场,不至于让问题继续扩大,向严重的程度发展。

督察人员

与警务人员比例不到1∶100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说,自《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发布实施后,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共建立警务督察机构2808个,有专职督察民警近9000名,督察人员和警务人员的比例不到1∶100。

督察民警有别于其他的警种,是一支头戴银白色警盔、腰扎白色武装带、胸配全国统一证件、专司警务监督、常年奋战在一线的警队,被人们形象地称为“警中警”“管警察的警察”。郑百岗说,根据现有督察警力,还无法对公安机关每一项执法活动都进行督察。目前公安机关督察部门主要是侧重于容易出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容易出问题的警队开展工作。

近9年来

5856名民警因违纪被关禁闭

公安部1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9年来,共有10034名民警因违纪受到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停止执行职务的处理,5856名民警因违纪被采取禁闭措施。

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副局长郑百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警务督察制度实施以来,受到处罚的大多是执法一线的公安民警,最初多为酗酒、滋事、不执行命令、玩忽职守,随着近几年公安队伍纪律的加强,这些问题正在逐渐减少。目前,多数因为不履行公务受到处罚。

据统计,近9年来,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开展现场督察活动360万次,受理核查检举控告65万余件,发现查纠各类问题130万件,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11万余份。郑百岗说,督察部门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的,将移送到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处理。据透露,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平均每年向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移送案件达到二三百起。

相关新闻

涉嫌15年前逼供致嫌犯自杀

闽一退休老警察受审

2月13日上午,福建省顺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发生在15年前的刑讯逼供案,退休已8年之久的该县洋口镇派出所原指导员范某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1991年5月22日中午,被告人范某带领本所干警黄某、联防队员吴某前往洋口镇谢坊村高坑自然村调查一起盗窃案件。当天下午,范某安排黄某和吴某将犯罪嫌疑人兰某带回洋口派出所。当晚10时许,被告人范某回到所里后,将犯罪嫌疑人兰某带到其办公室内进行审讯。在审讯过程中,因兰某拒不承认盗窃的犯罪事实,黄某、吴某等人将兰某双手“背剑”式反铐,用电警棍、拳头殴打兰某,范某也打了兰某两巴掌。当晚12时许,范某回家前交待黄某等人继续审讯兰某,黄某、吴某将兰某关进“小号”。

23日凌晨1时许,黄某、吴某将兰某从“小号”中提出再次进行审讯,在讯问过程中又对兰某拳打脚踢,并使用电警棍击打兰某。凌晨3时许,吴某结束审讯,将兰某铐在柱子上直到天亮。23日上午,兰某交待了其盗窃经过。24日晚,兰某乘人不备逃离派出所。26日上午,在洋口镇“打铁坑”山顶树林中发现兰某尸体。经法医鉴定,兰某系缢颈窒息死亡,其面部、胸部、背腰部出现不规则青紫,系生前软组织挫伤。

1991年9月7日,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予以立案侦查。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范某在任洋口派出所指导员期间,在侦破案件过程中以暴力的方式逼取口供,致人自杀,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应当以刑讯逼供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范某及其辩护人从刑事案件追诉时效、兰某自杀与刑讯逼供之间的因果关系,范某在事件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做了无罪辩解。该案将择期宣判。本组稿件据新华社、中国法院网、今晚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