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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3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门作权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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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何健华

发淫秽信息骚扰他人、死打烂缠对人强行乞讨、酒鬼发酒疯闹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新法)将对诸如此类的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罚。

那么,新法与原来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比,有哪些变化?记者近日从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了解到,即将施行的新法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犯,之前令老百姓烦恼的很多问题也将得到解决。

乱发淫秽信息也犯法

即时调查:由于种种原因,有人多次对你发送淫秽信息,并且此种行为严重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令你苦不堪言,你该怎么办?这是曾经令很多人郁闷不已的遭遇,不过这样不爽的感觉将很快有解决之道。

政策解读:新法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都在以上处罚范围之列。

宠物扰人可罚一千元

即时调查:位于南宁市秀灵路东一里居民区内的居民牞这段时间被狗吠声扰得苦不堪言。原来,有一户居民养的狗每天上午8时左右就开始大声的乱吠,吠声会一直持续到上午9时左右才停止。这可把居民们害惨了,许多人都是被它从睡梦中吵醒的,居民们的休息被狗吠声扰得乱了套,可是又苦无他法。

政策解读:新法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而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此,按照新法的规定,上述养狗扰人的狗主可是要受到相应处罚。其他喜欢养宠物的人也得留意了,别让自家的宠物扰人。

强行乞讨可拘留5天

即时调查:年前,在南宁市古城路口、七星星湖路口、七叉路口等一些闹市区,常常站着一些操着外地口音的妇女或是老大爷,拿着钵向过往的行人乞讨。他们有的等红灯一亮,就拿着一块毛巾或是鸡毛掸对停下的小车乱擦一通,也不管车主是否愿意。擦完之后,就赖着向车主要钱,或是拿着钵敲打着车窗,直到车主给钱为止,令不少车主哭笑不得。有的小孩甚至死命抱着行人的腿,不让走,直到要到钱才放手。这些强行乞讨令人感到厌烦。

政策解读:新法对上述行为也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同时,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此外,新法第40条还规定,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站街拉客招嫖可拘留

即时调查:本报热线曾接到一些市民反映,每当夜暮降临的时候,南宁市苏州路一带某些发廊的女子就站在路边,说些煽情的话,对过往的男子进行挑逗,拉客招嫖。这影响非常不好,也有损南宁市的市容,损坏了南宁在外地游客心目中的形象。

政策解读:即将施行的新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酒鬼闹事可约束至酒醒

即时调查:年前一个晚上,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醉醺醺的从南宁市长湖路一家酒店出来,一边走一边嚷着,自称是某个单位领导的部下。他踉跄着走到停在路边的一辆车子前,使劲地拍打着车身。车主看见后,急忙上前劝阻,但醉酒的男子不听劝,还对车主大打出手,将车主打得受伤流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事发地点制止。在送往辖区派出所时,醉酒男子在警车上大喊大叫,并乱踢车后座。到了派出所后,又乱发酒疯,乱踢乱叫。

政策解读:新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

编辑:韦怡作者:何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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