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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玫瑰之约”“玫瑰的故事”(之二)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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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裂的爱可以重新再来,这从我市日益增多的复婚现象上明显可以看出。其中有一对夫妻,在离婚时订下一个“玫瑰之约”,故事颇耐人寻味。

张先生是转业军人,现在做 个体生意;妻子在一家超市工作,两人结婚才3年,很相爱,孩子也有3岁了。然而就在2006年春节后,他们闪电般地离了婚。张先生夫妻俩都是合肥本地人,两人在北京相识相恋成家。今年3岁的孩子可以上幼儿园了,因为户口问题,两人就从北京回到了合肥。

张先生由于经常要出差,希望妻子能在家相夫教子;但张太太不愿放弃工作做家庭主妇,原本一件小事却演变成一场家庭战争,几番的争吵让两人身心疲惫。2006年春节过后,两人平静地分了手,但订下了一个“玫瑰之约”:今后两年,两人随时都可以复婚,以每年的情人节作为“约定”的期限。未承想,他们2月7日闪电般地办完手续,2月9日两人又闪电般地办理完复婚手续。张先生说他们曾经共过患难,在内心深处还是深爱对方的。经历了这番风雨,他们的感情更加牢固了。他说,他要在情人节这一天送束玫瑰花来表达他对妻子最深的爱意和忏悔。·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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